套牌车肇事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03:42稳妥公司给一辆套牌车供给稳妥后,套牌车出事端致人逝世,稳妥公司竟不认账了。日前,梅州市中院终审判定,驳回了当事人的上诉,保持梅县法院作出的稳妥公司应付出稳妥补偿款10.5万元的一审判定。
事端中一儿童逝世 2007年10月26日,郑某开的卡车与一辆摩托车发作磕碰 稳妥公司给一辆套牌车供给稳妥后,套牌车出事端致人逝世,稳妥公司竟不认账了。日前,梅州市中院终审判定,驳回了当事人的上诉,保持梅县法院作出的稳妥公司应付出稳妥补偿款10.5万元的一审判定。
事端中一儿童逝世
2007年10月26日,郑某开的卡车与一辆摩托车发作磕碰,另一辆相对方向的摩托车,因躲闪该卡车,形成乘坐摩托车的10岁儿童谢某兴下跌地上,并被该车左后轮碾压受重伤,经抢救无效逝世。
经查询,交警确定:郑某的卡车为套牌车,是导致此事端的首要过错方;两轮摩托车驾驶员承当该事端的非必须职责。在梅县交警大队的支持下,套牌卡车的车主郑某,终究自愿一次性补偿给事端中逝世儿童的监护人11.3万元。
稳妥公司回绝赔付
可是,当郑某拿出自己为这辆车购买的稳妥单据,要求稳妥公司进行赔付时,稳妥公司以为郑某的车辆归于套牌车而回绝赔付。交涉两年多,都没有一个令郑某满足的成果。2009年12月7日,郑某把稳妥公司告上了梅县人民法院,恳求法院依法判定稳妥公司付出稳妥补偿款给他。一审法院以为,尽管郑某的车归于套牌车,但他能从稳妥公司买到稳妥,且和稳妥公司的稳妥合同联系仍然存在,稳妥公司应该赔钱。其次,郑某一直在向稳妥公司索赔,是到2009年7月17日才知道稳妥公司拒赔,诉讼时效应当以其知道拒赔之日起开端核算,所以本案不能确定为诉讼时效已过法定期限。据此,法院按照相关法令判定稳妥公司应付出稳妥补偿款10.5万元给郑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