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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23:51
加班费是指劳作者依照用人单位出产和作业的需求在规矩作业时间之外持续出产劳作或许作业所取得的劳作酬劳。下面咱们一同来了解下加班薪酬怎样核算。
(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期组织劳作者加班的,应依照不低于劳作者自己日或小时薪酬的300%付出加班薪酬;休息日用人单位组织劳作者加班的,能够给劳作者组织补休而不付出加班薪酬,假如不给补休,应当依照不低于劳作者自己日或小时薪酬的200%付出加班薪酬。
2.核算加班薪酬的基数纷歧定是劳作者的悉数薪酬。在确认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时,劳作合同中对薪酬有约好的,按不低于劳作合同约好的劳作者自己地点岗位相对应的薪酬标准确认。劳作合同中没有约好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经过团体洽谈,在团体合同中清晰。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无任何约好的,按劳作者自己地点岗位正常出勤月薪酬的70%确认。要留意的是,假如上述方法确认的加班薪酬核算基数低于最低薪酬的,则要按最低薪酬核算。
3.核算加班薪酬时,日薪酬按均匀每月作业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薪酬则在日薪酬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薪酬核算方法为:
节假期加班薪酬=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薪酬=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20.92×200%
【留意】现在(2008年)法定节假期有11天。日薪酬按均匀每月作业时间20.83天
节假期加班薪酬=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20.83×300%
休息日加班薪酬=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20.83×200%
4.依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规矩,整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期为元旦1天、新年、劳作节和国庆节各3天,合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一般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期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薪酬也纷歧样,节假期的加班薪酬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薪酬。
(二)依据劳作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矩:劳作者每日作业不超越八小时,均匀每周作业不得超越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因为出产的需求,经与工会和劳作者洽谈后能够延伸作业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越一小时;因特别状况需求延伸作业时间的,在保证劳作者本身健康的条件下延伸作业时间每日不得超越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越三十六小时;
a、组织劳作者延伸作业时间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150%的薪酬酬劳;
b、休息日组织劳作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200%的薪酬酬劳;
c、法定休假期组织劳作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300%的薪酬酬劳。
(三)现在,国家规矩的职工全年月均匀作业天数和作业时间别离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职工的日薪酬和小时薪酬应按此进行折算。以某职工月岗位应得的薪酬750元核算,日薪酬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薪酬约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核算公式为:4.48元×300%×8小时=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核算公式为:4.48×200%×16小时=143.36元。假如劳作者加班,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有关规矩付出薪酬酬劳,劳作者可向各级劳作保证督查组织告发投诉。
加班怎样“补钱”?
依照规矩,在节假期期间组织劳作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依照不低于劳作者自己日或小时薪酬的300%付出加班薪酬,不得以调休等方法替代;在休息日期间组织劳作者加班的用人单位,能够给劳作者组织补休而不付出加班薪酬,假如不给补休,则应当依照不低于劳作者自己日或小时薪酬的200%付出加班薪酬。
过节费和加班薪酬在性质上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加班薪酬是对劳作者休息时间的经济补偿,过节费尽管也归于薪酬的组成部分,但带有福利性质,无需劳作者供给额定作业。此外,因为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出产经营需求,经与工会和劳作者洽谈后延伸的作业时间,因而,在节假期期间,用人单位依据需求组织劳作者值勤,不能视为加班。
薪酬基数怎样算?
在确认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时,劳作合同中对薪酬有约好的,应按不低于劳作合同约好的劳作者自己地点岗位相对应的薪酬标准确认。劳作合同中没有约好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经过团体洽谈,在团体合同中清晰。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无上述约好的,按劳作者自己地点岗位正常出勤月薪酬的70%确认。要留意的是,假如上述方法确认的加班薪酬核算基数低于最低薪酬的,则要按最低薪酬核算.核算公式:
节假期加班薪酬=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 20.92× 300%
休息日加班薪酬=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 ÷20.92× 200%
核算加班薪酬时,日薪酬按均匀每月作业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薪酬则在日薪酬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附:
关于职工全年月均匀作业时间和薪酬折算问题的告诉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厅(局):
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矩,整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本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均匀准则作业天数和薪酬折算方法别离调整如下:
一、准则作业时间的核算
年作业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期)=250天
季作业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作业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作业小时数的核算:以月、季、年的作业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薪酬、小时薪酬的折算
依照《劳作法》第五十一条的规矩,法定节假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付出薪酬,即折算日薪酬、小时薪酬时不除掉国家规矩的11天法定节假期。据此,日薪酬、小时薪酬的折算为:
日薪酬: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薪酬: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作保证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均匀作业时间和薪酬折算问题的告诉》(劳社部发[2000]8号)一起废止。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调整月均作业时间和薪酬算法:月均匀作业天数从20.92天削减为20.83天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昨(10)日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均匀作业时间和薪酬折算问题的告诉》,对职工全年月均匀准则作业天数和薪酬折算方法别离作出调整,对此,成都劳作和社会保证局薪酬处相关人员表明,新规发布之后,劳作者的加班薪酬将有小幅上涨。
据介绍,按新《告诉》规矩,职工全年月均匀作业天数从20.92天削减为20.83天,职工全年月均匀作业时间由167.5小时变为166.6小时。
日薪酬小时薪酬折算方法
“月计薪天数”是这次告诉初次提出的概念,用以核算日薪酬、小时薪酬,而俗称的节假期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薪酬、小时薪酬为核算基数。依照《劳作法》第五十一条的规矩,法定节假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付出薪酬,即折算日薪酬、小时薪酬时不除掉国家规矩的11天法定节假期。
据此,日薪酬、小时薪酬的折算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薪酬: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薪酬: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薪2000元 日薪酬为91.95
据介绍,新《告诉》出台后,广阔劳作者的加班薪酬将有小幅上涨,以每月2000元的薪酬标准为例,假如一个劳作者在法定作业日加班2小时,那么他的加班费核算方法为2000(月薪酬收入)÷20.83(月作业日)÷8小时×2(加班小时数)×150%=36元,而在此之前的加班费为35.85元,上涨了1角多。假如一个劳作者在休息日加班2个小时,那么他的加班费核算方法为2000(月薪酬收入)÷20.83(月作业日)÷8小时×2(加班小时数)×200%=48元,比以往的47.8也只上涨了约2角钱。假如一个劳作者在法定节假期加班2个小时,那么他的加班费核算方法为2000(月薪酬收入)÷20.83(月作业日)÷8小时×2(加班小时数)×300%=72元,比以往的71.7元上涨约3角钱。
准则作业时间的核算
年作业日调整前:365天-104天(休息日)-10天(法定节假期)=251天
调整后: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期)=250天
季作业日调整前:251天÷4季=62.8天/季
调整后:250天÷4季=62.5天/季
月作业日调整前:251天÷12月=20.92天/月
调整后:250天÷12月=20.83天/月
一、 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核算基准天数的重担,从此完毕了20.92天既是月均作业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前史。
二、月均作业日依据11天法定节假期调整为20.83天,进一步清晰了“作业日”的概念,清楚的划分出假期、休息日加班的边界,多于作业日的出勤要依照规矩核算加班薪酬。此概念与考勤准则联络严密。
三、清晰了11天法定节假期为带薪假期,以日计薪的职工在法定假期没有薪酬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21.75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薪酬略有下降。“计薪天数”清晰了日薪酬的核算标准,为薪酬核算供给了有力的依据。此概念与薪酬核算规矩联络严密。
四、 综上,hr的薪酬和考勤准则在数据上有了清晰的法律依据,在“作业日”的基础上依据“计薪天数”确认的日薪酬标准来核算薪酬,使hr的作业进一步得到标准。“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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