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伪证罪的犯罪对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08:56
造伪证必定不会是一个人的职责,由于有人需求就有人工,那么伪证罪的违法人应该是谁呢?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常识,假如你想要了解清楚这个问题,那么就请你跟着小编一同往下看,信任看过之后的你,关于这个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
一、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则,伪证罪与波折作证罪的差异在于六个方面:
1、主体不同。阻碍作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判定人、记载人和翻译人,属特别主体。
2、片面方面不同。波折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违法,但详细罪行内容和违法意图不同。前者一般是出于为自己或别人投机的意图;而后者则出于出人入罪的意图。
3、客观方面不同。
波折作证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行为人施行了选用暴力、要挟、贿买等办法阻挠证人依法作证或许指使别人作伪证的波折作证行为。
伪证罪的客观方面体现现为在刑事侦办、申述、审判中,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作虚伪的证明、判定、记载、翻译的行为,或许藏匿罪证的行为。
客观方面不同。波折作证罪客观方面体现为施行波折证人依法作证或指使别人作伪证的行为;而伪证罪的客观方面则体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作虚伪的陈说。
4、发作的时刻、空间不同。波折作证罪能够发作在诉讼提起之前,也能够发作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既能够发作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能够发作往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发案规模较广;而伪证罪则只能发作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案规模较窄。
5、波折作证罪实质上是有教唆证人做为证的行为,可是刑法将之专门规则为一个罪,所以不是伪证罪的协助犯或教唆犯。
6、波折作证罪能够发作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能够发作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规模较广。可是假如行为人在刑事侦办或审判过程中,选用逼迫、要挟、教唆或贿买等办法使证人作伪证,并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违法;证人没有构成伪证罪,行为人假如是辩沪人、诉讼代理人则构成波折刑事依据罪。假如证人是不具备刑事职责能力的人,则行为人独自构成伪证罪或波折刑事依据罪。
二、伪证罪的违法目标
伪证罪的违法目标并不是普通人,而是特别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判定人、记载人和翻译人。
“证人”,是指依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说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的人。
“判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辨别案子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使或延聘的、具有专门常识或许特别技术的人。
“记载人”,是指为案子的调查取证,问询证人、被害人或详细询问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载的人。
“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使或延聘为案子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任翻译的人员,也包含为案子中的法律文书或许依据材料等有关材料作翻译的人员。
伪证罪中的违法主体依据详细状况来分。造伪证危险很大,一旦被发现就会遭到很重的处分,万望稳重。期望经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问题有愈加深化的了解。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咱们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