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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阴阳合同法律风险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21:26
正告:在二手房生意时,为躲避监管,少交税费,一些组织和个人想方设法在合同上做文章,签定“阴阳合同”,这种方法极易引起胶葛,给当事人带来法令危险,数额较大还有或许被追查刑事责任!
看一则事例:卖家丢失18万元房款
不久前,河北燕郊市民刘先生将一套97平方米的房子经过中介挂牌出售,挂牌价88万元。不到一个星期,中介就联络好了买家。处理过户手续前,中介提出主张,不走二手房资金监管程序,在合同中把生意价改成5000元/平方米左右,房款50万元,剩下的38万元房款完结过户时由买家支交给刘先生,这样能省下好几万的税费。为了消除刘先生的顾忌,买方也提出,“避税”房款能够先交给刘先生20万元,完结过户后再付剩下的18万元。刘先生赞同了,并口头约好过户当天付出剩下的18万房款。
但令刘先生没想到的是,过户手续完结后,买方却以“剩下房款为20万元而不是38万元”为由回绝付出最初口头约好的18万元余款。两边的胶葛经房管局屡次调停均没有成果,原因便是那份“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究竟是什么玩意?
二手房生意“阴阳合同”是指生意两边在二手房子生意过程中,签一份注明实践生意价格的合约并实践实行的“阴合同”,而向房管局、税务局等主管部门申报时运用别的一份“阳合同”,报一个较低的价格以下降税费。
“阴阳合同”从表面上看似契合生意两边的利益,但实践上对生意两边的危险都比较大。关于卖房者来说,要避免买房者只依照“阳合同”签定的价格付款,关于买房者来说,假如他再次售房的话,所缴的税款或许会大幅添加。实践中,鉴于生意两边签定“阴阳合同”的行为严峻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则,有关部门查实后,假如归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假如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或许构成犯罪。
生意两边均面对危险,危险大不大?
不少顾客会以为,购买二手房时签定“阴阳合同”,能让生意两边都获得一些“实惠”,进行这样的操作未尝不可,小编通知你,这种行为存在许多危险。
关于卖方而言,首要要面对合同宣告无效的危险。当房价呈现下降趋势时,买方或许以存在“阴阳合同”为由,经过宣告无效等诉讼方法来企图免除生意,即便卖方经过诉讼等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认合同其他条款依然有用,也面对着无法实践实行以及承当利息、房价跌落等丢失。
其次,存在无法全额回收房款的危险。因为“阴阳合同”存在价格差异且无银行监督,买方有或许不如期付出存案价分外的房款或许歹意要求以存案价格进行生意。卖方采纳洽谈、申述等方法追讨,会晤对高额的时刻和金钱本钱开销。
关于买方来说,首要面对无法获得高额借款的危险。因为在政府有关部门存案的“阳合同”中价格较低,买家在请求银行按揭借款时,银即将依据存案价格和评价价格来归纳鉴定借款发放数额。尤其在二手房借款方针收紧的情况下,银即将极有或许依照存案价格或评价价格中的下限发放借款。这将形成买家实践借款额下降。
其次,面对再次出售时承当较高费用的危险。因为在政府有关部门存案的价格低于实践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出售该房子时,或许就要面对承当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危险。
再次,有合同不成立的危险。如生意两边为躲避税收在“阳合同”中约好了虚伪成交价后,卖方又要求以实在成交价缔结“阴合同”时,如买方不赞同则导致“阴合同”未能缔结,那么,买方将失掉购房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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