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丢失出口货物增值税发票,如何办理退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16:36对2001年7月1日后外贸(工贸)企业丢掉出口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品,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掉防伪税控体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则,经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掉防伪税控体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的,主管外贸(工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作为申报出口退税发合法凭据处理退税;凡未经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掉防伪税控体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的,一概不得处理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