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补充养老及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范围及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14:03什么是弥补养老及弥补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规模及规范?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则,企业为投资者或许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的规模和规范内,准予扣除。财税[2009]27号文件把规范限定在不超越员工薪酬总额5%规范内的部分,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不予扣除。
【例】某钢铁公司2008年为员工实践付出的薪酬、薪水总额为1800万元,均系合理的薪酬、薪水开销。该企业2008年均按薪酬、薪水开销总额的6%为员工付出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即付出弥补养老保险费108万元,付出弥补医疗保险费108万元。
按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则,该公司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答应税前扣除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和弥补医疗保险费限额均为1800×5%=90(万元)。因而,该公司2008年应调增应交税所得额(108-90) (108-90)=36(万元)。
此外,交税人需求特别注意的是,财税[2009]27号文件仅对付出给员工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和弥补医疗保险费作了规则,而对《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中规则的企业为投资者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又该怎么扣除未作规则。因而,对企业为投资者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没有相关规则前,交税人不行套用财税[2009]27号文件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