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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遗失补证的流程手续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11:04

一、事项描绘
本攻略适用于丢失税务挂号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丢失补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要求,核实所需材料后,予以处理。
二、处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挂号证件正本在其出产、经营场所或许工作场所揭露悬挂,承受税务机关查看。
纳税人丢失税务挂号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陈述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报废。
《税务挂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丢失税务挂号证件的,应当自丢失税务挂号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陈述主管税务机关,照实填写《税务挂号证件丢失陈述表》,并将纳税人的称号、税务挂号证件称号、税务挂号证件号码、税务挂号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称号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丢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丢失 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补办税务挂号证件。
三、处理条件
要求丢失补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先行登报声明报废,并按规则带着所需请求材料。
四、处理期限
即时办结。
五、处理材料
1. 《税务证件挂失陈述表》(一式两份);
2. 刊登丢失声明的报纸复印件;
3. 原未丢失的税务挂号证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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