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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05:46
核心内容:婚前产业公证,是婚前产业约好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即将成婚的男女两边就各自婚前产业和债款的规模、权力的归属问题所达到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那么哪些人哪些人能够处理婚前产业公证?下文为您介绍。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因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产业归属简单界定,不存在一起产业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处理婚前。只不过两边缔结的协议内容只触及各自的,而不触及婚后两边获得的产业。因而称作“婚前产业协议公证”。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获得爱人的完全同意和充沛支撑,才干顺畅处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规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除还有约好外,归于夫妻共有产业。因为两边成婚后,对产业的一起运用、耗费、运营,使个人产业很难与共有产业进行区别和确定,除非夫妻两边对所达到的协议均无贰言,不然婚前产业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出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产业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因为爱人不同意,费了很多曲折。因而,从处理婚前产业公证的最佳时刻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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