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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等信用惩戒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4:42

约束失期被履行人高消费行为等信誉惩戒办法
中心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部分发布
中心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我国银监会、我国民用航空局和我国铁路总公司16日在京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期”初次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对失期被履行人约束高消费,并采纳其他信誉惩戒办法。
此次发布的信誉惩戒对象是最高人民法院失期被履行人名单库中的一切失期被履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宣布约束高消费令的其他被履行人。第一批推出的惩戒办法有3项,一是制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含制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施行其他信誉惩戒,包含约束在金融机构借款或处理信誉卡;三是失期被履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等。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信息技术手段向相关职能部分推送失期被履行人名单,各部分收到名单后,在其办理体系中记载约束高消费和施行其他信誉惩戒办法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许要求受监管各企业、单位、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用信誉惩戒,使失期者一处失期、处处受限。
各发布单位表明,这些办法将很快得到施行。
周朝斌律师按语:这一办法如果能得到切施行行,将大大改动履行难的现状和削减履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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