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是否可以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04:36自小在乡村长大,祖祖辈辈,或许都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尽管咱们都知道,自己家的宅基地和自留地是归于国家或许团体的,但你或许历来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将来,当爸爸妈妈再也无力劳动的时分,你能够承继这些爸爸妈妈运用了一辈子的宅基地和土地吗?
请看与之有关的各项法令法规的规则:
一,宪法:不能处置和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则:“城市的土地归于国家一切。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一切的以外,归于团体一切;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归于团体一切。任何组织或许个人不得侵吞、生意、租借或许以其他方法不合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则充分说明,我国实施土地公有制,即全民一切和团体一切。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获得土地运用权,不或许获得一切权,所以也就不存在一切权的承继问题。农人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具有的是用益物权,即运用和收益的权力(自用或许租借),其处置宅基地运用权的行为归于无权处置(生意和承继不可)。
宅基地是具有福利性,农人获取的途径是向村委会请求是无偿的。所以依照这个道理来说,当宅基地运用人逝世时,则村委会有权力回收该土地,由于宅基地的一切权是归于村团体的,不归于个人。
二,土地管理法:未清晰是否能够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生意或许以其他方法不合法转让土地。土地运用权能够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施国有土地有偿运用准则。可是,国家在法令规则的规模内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在外。”这一规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准则条件下,着重土地有必要依法转让和有必要有偿运用。
那么,啥是有偿运用,相关的法令根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法令》第四十八条规则:“依照本法令的规则获得的土地运用权的个人,其土地运用权能够承继。”所以,其承继的条件有必要是:“依照本法令的规则获得的土地运用权的个人。”本法令的规则和宗旨便是要依法有偿运用土地。假如原宅基地运用权人依法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而且向土地一切者交纳了未来若干年土地一切权价款的,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则的有用年期内有相对的处置权,其土地运用权是完全能够承继。
但费事的问题在于,中心的方针,宅基地是村团体给农人的福利,是免费给农人用的。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农人往往不是无偿获得,而是有偿获取。
那么在法令上又怎么确认农人的宅基地是有偿仍是无偿获得呢?现在没有清晰的法令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则,经过请求运用村庄内团体建造用地的方法获得该宅基地运用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则,获得的宅基地只挂号不发证,其承继的房子不得改建,直至所承继的房子主动灭失后由土地一切者回收其土地运用权;除此之外,原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包含国有和团体一切)都不能直接承继,确需改建、改动土地用处或许转让(租借)所承继的房产,都有必要经过依法批阅,并以协议出让等有偿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
三,承继法:没有清晰
在我国《承继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触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归于遗产,不得承继,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归于乡民个人一切,是能够被承继的。可是承继法对宅基地上的房子是维护的。在实际过程中,也大都依照房随地转的准则处理,宅基地运用权跟着房子一同承继。
四,物权法:参照土地管理法等法令。
《物权法》在“用益物权”一编中专章规则了宅基地运用权,这是我国初次独立的准则组织,凸显了该权力的重要性,但农地圈确并没有看到起操作细则。对宅基地运用权的获得、行使和转让仅仅做了法令适用的联接性规则,即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令和国家有关规则。
但问题是《土地管理法》等法令中对宅基地运用权能否随房子一同承继获得,是否有主体资格的约束等问题并未清晰。《承继法》第3条所规则的遗产规模中也没有罗列宅基地运用权。
其次,法令之间存在对立。《承继法》与《土地管理法》的对立在于在承继发作时房子一切权的答应承继与宅基地运用权不得流通之间的对立。
究竟以哪个为准?不知道!
五、其他部位和职业法规怎么说?供认承继!
《疆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速宅基地运用权挂号发证作业的告诉》(疆土资发[2008]146号)规则:“严厉执行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的法令规则。除承继外,乡村乡民一户请求第二宗宅基地运用权挂号的,不予受理。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认土地一切权和运用权的若干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则:“承受转让、购买房子获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算计面积超越当地政府规则规范,依照有关规则处理后答应持续运用的,可暂确认其团体土地建造用地运用权。承继房子获得的宅基地,可确认团体土地建造用地运用权。”
根据前述规则揣度,第二类建议承继人根本有经过承继地上物一切权获得宅基地运用权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