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20:50深圳市医疗保险相关事项内容处理须知
一、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抢救发作的住院费用现金报销;
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未按规则处理转诊手续,自行到非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作的住院费用现金报销。
请求资料
一、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三、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载、医嘱单、手术记载、出院记载及相关查看报告单)(复印件1份);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急诊住院续出具医院急诊证明)(原件1份);
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托付别人代理的应当供给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九、在职员工须供给单位证明(原件1份)。
就事程序
一、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作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提交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机构或定点结算医院提出请求。
二、受理资料。受理部分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请求资料进行审阅,并决议是否受理; 请求资料不完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请求人应当自收到《补正资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资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请求。但补正资料后,请求人可在法定有用期内从头提出请求。
三、检查同意。
处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