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概念和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19:40一、事务款待费的概念
事务款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款待应付而付出的各种费用,首要包含事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往来、会议款待、宾客款待等所发作的费用,例如款待饭费、款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二、事务款待费的规模
在事务款待费的规模上,不论是财政会计制度仍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精确的界定。在税务法律实践中,款待费详细规模如下:
(1)因企业出产经营需求而请客或作业餐的开支。
(2)因企业出产经营需求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出产经营需求而发作的旅游景点观赏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出产经营需求而发作的事务联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事务款待费仅限于与企业出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款待开销。
下列开销不得列为款待费:
(1)会议费;
(2)与企业出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赏、企业出售产品而发作的佣钱以及付出给个人的劳务开销都不得列支款待费;
(3)事务款待费要与误餐费差异。误餐费是企业职工个人因公在城区、市郊作业,不能在作业单位或回来就餐,的确需求在外就餐的补偿;而款待费是对外拓宽事务时发作的吃、喝、用、玩费用,它的消费人主体是企业以外的个人,而不是本企业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