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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判刑缓期执行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23:08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承认已构成违法、应受惩罚处分的行为人,先行宣告科罪,暂不履行所判处的惩罚。
法律咨询:刑事案件的拘役能够缓刑吗拘役和判刑延期履行那个对当事人比较好
律师回答:能够。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承认已构成违法、应受惩罚处分的行为人,先行宣告科罪,暂不履行所判处的惩罚。由特定的调查组织在必定的检测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调查,并依据罪犯在检测期间内的体现,依法决议是否适用详细惩罚的一种准则。
依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则,适用一般缓刑有必要具有下列条件:
(1) 违法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许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缓刑的附条件不履行原判惩罚的特色,决议了缓刑的适用目标只能是罪过较轻的违法分子。而罪过的轻重是与违法人被判处的惩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目标规则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法分子,便是因为这些违法分子的罪过较轻,社会损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违法分子,因其罪过较重,社会损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目标。至于罪过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依据罪过性质作出详细量刑,法院以为有必要适用控制惩罚进行处分,所以故将控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准则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定确认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违法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尽管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分的情节,判定确认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能够适用缓刑。
(2)依据违法分子的违法情节和悔罪体现,以为适用缓刑不致再损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底子条件。也即有些违法分子尽管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是其违法情节和悔罪体现,不能标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损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有必要留意的是,因为违法人没有适用缓刑,因此的确不致再损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估测或预先判别,这种估测或判别的依据,依法只能是违法情节较轻、违法人悔罪体现较好。在这两个要素中,违法情节较轻归于已然之罪的领域,首要标明违法的社会损害性较小,应当归纳片面恶性与客观损害两个方面加以归纳评判。违法人悔罪体现较好归于未然之罪的领域,首要标明违法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依据违法人的罪后各种体现,并恰当考虑违法人的一向体现作出评判。
(3)违法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片面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避免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将74条修改为:“关于累犯和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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