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有哪些计算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19:05应交税所得额有两种核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直接法。
1、直接核算法:
应交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交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补偿亏本
2、直接核算法:
应交税所得额=管帐赢利总额±交税调整项目金额
赢利总额
赢利总额=运营赢利 出资净收益 运营外收入-运营外开销
运营赢利=主运营务赢利 其他事务赢利
主运营务赢利=主运营务收入-主运营务本钱-期间费用-运营税金
其他事务赢利=其他事务收入-其他事务本钱-运营税金
交税调增项目
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员工教育经费。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发作的员工教育经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准予结转今后交税年度扣除。(有必要实践发作)
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许省级人民政府规则的规模和规范为员工交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出资者或许员工付出的补偿养老保险费、补偿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的规模和规范内,5%准予扣除;企业参与财产保险,依照规则交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出资者或许员工付出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告贷费用。向非金融组织告贷费用开销,在不高于依照金融组织同类、同期借款利率核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可扣除,超越部分不得扣除;企业从其相关方承受的债务性出资与其权益性出资份额超越规则规范而发作的利息开销,不得扣除。(5:1;2:1)
事务招待费。企业发作的与出产运营活动有关的事务招待费开销,依照发作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越销售收入5‰,超越规则份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企业发作的契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开销,除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则外,不超越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
公益、救助性捐献。企业发作的公益捐献开销,不超越年度赢利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之间各种开销。企业之间付出的管理费、企业界运营组织之间付出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界运营组织之间付出的利息,不得扣除。
特别交税调整。对相关企业作出特别交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交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所加收的利息不得扣除。
罚款、罚金、滞纳金。企业因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而交给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
非公益、救助性捐献。企业的非公益、救助性捐献不得扣除。
资助开销。企业发作的与出产运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开销,不得扣除。
准备金。除税法规则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其他任何方法的准备金, 不得扣除。
交税调减项目
权益性出资所得。契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盈利等权益性出资收益所得免征所得税;在我国境内建立组织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该组织、场所有实践联络的股息、盈利等权益出资收益。上述出资收益均不包含接连持有居民企业揭露发行并上市流转的股票缺乏12个月获得的出资收益。
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交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越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越500万元的部分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亏本补偿。企业发作亏本,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补偿,下一年度的所得缺乏以补偿的,能够逐年连续补偿,但最长不得超越5年。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除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栽培、海水饲养、内陆饲养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企业从事其他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出资运营的所得。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运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契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运营收入所属交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折半征收所得税。
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作的研制费,未构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依照规则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照研制费的50%加计扣除;构成无形资产的,依照无形资产本钱的150%摊销。企业安顿残疾人员的,在依照付出给残疾员工薪酬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照付出给残疾员工薪酬的100%扣除。
创投企业。创投企业采纳股权出资方法出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能够依照其出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出资企业的应交税所得额;当年缺乏抵扣的,可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抵扣。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则的资源作为首要原材料,出产国家非约束和制止并契合国家和职业相关规范的产品获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