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21:19(一)本罪与其他违法的边界
行为人成心以非毒品假充毒品或许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盈利的,应确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确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出产、出售的食物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确定为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不宜确定为贩卖毒品罪。
(二)本罪的既遂与未遂
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搬运给买方为既遂。搬运毒品后走为人是否现已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建立。毒品实际上没有搬运时,即便现已达到搬运的协议,或许行为人现已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