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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意思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7:48
稳妥价值和稳妥金额的概念是什么
稳妥代理组织、稳妥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则行为之一的,由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事务许可证。
法令咨询:
您好,请问,稳妥价值和稳妥金额的概念是什么?
律师回答:
稳妥价值,又称稳妥价额,是指投保人与稳妥人缔结合一起投保人对稳妥标的所享有的稳妥利益在经济上以钱银核算的价值额,是确认稳妥金额的根底;或在稳妥事端发作形成损失时稳妥标的实践价值。
稳妥价值,简略地说,便是稳妥标的价值。从其本质上来说,稳妥价值是一个变量。从稳妥合同缔结到稳妥事端发作这段时刻内,因为商场供求的改变、科学技术的前进、固定资产的折旧等原因,稳妥标的的价值总是处在改变之中。正因为如此,投保人在投保时、稳妥人在理赔时就要确认稳妥价值。稳妥价值确认的三种办法也反映了稳妥标的价值的改变性:因为稳妥标的的价值在不断发作改变,所以投保时投保人和稳妥人就要约好稳妥价值并载明于合同傍边,以防止日后评价的费事;在缔结合一起没有确认稳妥价值的,则在稳妥事端发作时按其时当地的市价确认稳妥价值,作为核算赔款的依据;法定稳妥价值仅适用于海上稳妥合同,海上稳妥的稳妥标的的价值更具有不确认性,因为时空跨度大,稳妥标的的价值在起运港、中心港和目的港很可能不一致,为防止稳妥事端发作时合同两边当事人对稳妥标的的价值的争议,所以法令直接规则了稳妥价值确实认依据:以稳妥职责开始时稳妥标的的价值作为稳妥价值。
稳妥价值的时刻定位:稳妥价值是投保时稳妥标的的实践价值(适用于不定值稳妥合同)。在海上稳妥合同中,若当事人事前未约好,则稳妥价值为稳妥职责开始时稳妥标的的实践价值和稳妥费之和。
综上所述,虽然稳妥价值便是稳妥标的的价值,但稳妥价值仅仅是必定时空条件下的稳妥标的的价值。稳妥价值与稳妥标的的价值的联系在于稳妥价值确实认是以必定时点的稳妥标的价值为根底,不管是以约好法、市价法仍是法定法确认的稳妥价值,都是如此。可是稳妥价值一旦确认下来就具有稳定性,而稳妥标的的价值却处在变化中。换句话说,稳妥价值是个定值,而稳妥标的的价值则是个变量。
稳妥金额,是指投保人对稳妥标的的实践投保金额,也是稳妥人承当补偿职责的最高限额。定值稳妥合同的稳妥金额在全额稳妥的情况下,就等于稳妥价值。不定值稳妥合同的稳妥金额确实认有三种办法:(1)由投保人依据稳妥标的的实践价值自行确认;(2)由当事人两边依据稳妥标的的实践情况洽谈确认;(3)依照投保人管帐账目最近的账面价值确认。但不管哪种办法,稳妥金额确实认都是以稳妥标的的价值为根底的。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规则报送或许保管陈述、报表、文件、材料的,或许未依照规则供给有关信息、材料的;
(二)未依照规则报送稳妥条款、稳妥费率存案的;
(三)未依照规则发表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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