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省搬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时库存需要清理缴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09:12问:企业跨省搬家,处理税务刊出手续时,库存商品是否需整理并交税?
答:《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则,交税人因居处、运营地址变化,触及改动税务挂号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许其他机关请求处理改变或许刊出挂号前或许居处、运营地址变化前,向原税务挂号机关申报处理刊出税务挂号,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处理税务挂号。
第十六条规则,交税人在处理刊出税务挂号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交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挂号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税务挂号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则,交税人处理刊出税务挂号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结清应交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挂号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处理刊出税务挂号手续。
上述规则企业在处理刊出税务挂号前要结清应交税款,并没有要求整理库存商品,假如企业整理库存商品销售出去,要结清应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