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村养老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05:42乡村养老稳妥的收取条件是什么?处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非城镇户口的乡村各业人员,包含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人、外出务工经商农人、城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村籍义务兵、城镇招聘干部等,能够到户口所在地的乡村社会养老稳妥经办组织参与乡村养老稳妥;
2.参保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或乡(镇)乡村社会养老稳妥经办组织自愿参与养老稳妥,交纳养老稳妥费。
城镇企业能够在当地以企业为单位一致为其从业人员处理养老稳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参与稳妥。
收取条件
参保人在到达收取年纪时(一般为60周岁),由自己提出申请,并附有自己户口簿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作为申报的证明资料,报乡村养老稳妥经办组织审阅同意。
经同意后,参保人能够凭仗《乡村养老稳妥手册》到当地乡村社会养老稳妥经办组织按月或按季收取养老稳妥金。
权力
1.参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的,个人交纳的悉数本息,退给其法定承继人或许指定受益人;
2.参保人收取养老金,确保期为十年。收取养老金缺乏十年身亡的,确保期内的养老金余额能够承继。
无承继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乡村社会养老稳妥管理组织的有关规定付出丧葬费用。收取者超越十年长命者,付出养老金直至身亡停止;
3.参保目标从本地迁往外地,若迁入地没有树立乡村社会养老稳妥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的悉数本息退给自己;
4.参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稳妥联系(含资金)转入新的稳妥轨迹,或将个人交纳的悉数本息交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