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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07:17

修建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具有资历依据规则,签定修建工程合同的承揽方,有必要具有法人资历和修建运营资历。只要依法核准具有从事修建运营活动资历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揽运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定的修建承揽合同,都属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
2、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依据《修建法》的规则,制止修建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答应其他单位或许个人运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也就是说,任何不合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定的修建工程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3、越级承揽我国《修建法》规则,制止修建施工企业逾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答应的业务规模承揽工程。在实践中,有的修建企业逾越资质等级、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企业等级内容决议的规模承揽工程,形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因而,法令明令规则,凡越级承揽的修建工程合同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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