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综合,专业甲级资质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18:49资料预备:
1、《请求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附件资料一套: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规章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作业简历及录用(聘任)文件的复印件;
6、企业技能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作业简历、录用(聘任)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7、《请求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无执业印章的,须供给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近 2 年内成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包含: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检验证明、监理作业总结和监理事务手册;
9、企业必要的工程实验检测设备的置办清单(按《请求表》要求填写)。
此外,具有甲级规划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揽资质的企业请求与主营事务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监理资质的,除应供给第1、2、3、5、6、7、9项所列资料外,还需供给企业具有的甲级规划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揽资质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流程如下:
1、请求人先向所在地的县(市)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请求,提交有关资料;县(市)或设区市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对请求资料进行初审、核对原件和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对,提出初审定见,并将初审定见和悉数请求资料上报省建造厅。其间,中心办理的企业直接向建造部请求;
2、省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对请求资料进行检查、核实,提出检查定见,并将初审定见和悉数请求资料上报建造部;
3、建造部进行审阅。其间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评定后,由建造部作出行政答应决议;准予答应的,于法定时刻内向请求人颁布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