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20:38
当一个公司呈现破产或其他某些状况时,可能会闭幕公司,公司闭幕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相应的法令职责包含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和刑事职责,那么这些职责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公司闭幕的法令规则有哪些
(一)清算组阻碍清算的侵权补偿职责
1、清算组未实行向债务人告诉和布告职责,导致债务人未及时申报债务而未获清偿,公司债务人能够建议。
2、履行未经承认的清算计划给公司或债务人形成丢失,公司、股东或债务人能够建议。
3、清算组从事清算业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务人形成丢失,公司和债务人能够建议。
(二)有限职责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践操控人(即清算职责人)阻碍清算的侵权补偿职责
1、未在法定期限内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产业价值降低、丢失、毁损或灭失,在形成丢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补偿职责。
2、怠于实行职责,导致公司首要产业、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3、在公司闭幕后,歹意处置公司产业给债务人形成丢失或许未依法清算,以虚伪的清算陈述骗得公司挂号机关处理法人刊出挂号,上述职责主体承当职责。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缺乏的弥补连带职责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四)许诺第三人的弥补连带职责
未经清算即处理刊出挂号,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挂号部分许诺承当法令职责的第三人能够承当民事职责。
二、公司介闭幕的法令结果是什么
公司进入闭幕程序后,即呈现以下法令结果:
1.进入清算程序,建立清算安排
《公司法》第183条对此作了规则:“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的(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则而闭幕的,应当在闭幕事由呈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建立清算组,开端清算。有限职责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许股东大会确认的人员组成。逾期不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务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请求,并及时安排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司履行机关易位
公司闭幕时,由清算人替代董事会履行公司的清算业务,并成为代表公司的机关。我国《公司法》第184条对此作了规则。
3.约束权利能力,中止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186条第3款对此规则,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展开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产业在未按照前款规则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以上便是公司闭幕的法令规则及其闭幕结果的相关常识,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公司违背法令法规,严峻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的利益,行政主管机关可依法将之行政强制闭幕。读者假如对此还有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公司闭幕的法令规则有哪些
(一)清算组阻碍清算的侵权补偿职责
1、清算组未实行向债务人告诉和布告职责,导致债务人未及时申报债务而未获清偿,公司债务人能够建议。
2、履行未经承认的清算计划给公司或债务人形成丢失,公司、股东或债务人能够建议。
3、清算组从事清算业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务人形成丢失,公司和债务人能够建议。
(二)有限职责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践操控人(即清算职责人)阻碍清算的侵权补偿职责
1、未在法定期限内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产业价值降低、丢失、毁损或灭失,在形成丢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补偿职责。
2、怠于实行职责,导致公司首要产业、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3、在公司闭幕后,歹意处置公司产业给债务人形成丢失或许未依法清算,以虚伪的清算陈述骗得公司挂号机关处理法人刊出挂号,上述职责主体承当职责。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缺乏的弥补连带职责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四)许诺第三人的弥补连带职责
未经清算即处理刊出挂号,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挂号部分许诺承当法令职责的第三人能够承当民事职责。
二、公司介闭幕的法令结果是什么
公司进入闭幕程序后,即呈现以下法令结果:
1.进入清算程序,建立清算安排
《公司法》第183条对此作了规则:“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的(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则而闭幕的,应当在闭幕事由呈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建立清算组,开端清算。有限职责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许股东大会确认的人员组成。逾期不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务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请求,并及时安排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司履行机关易位
公司闭幕时,由清算人替代董事会履行公司的清算业务,并成为代表公司的机关。我国《公司法》第184条对此作了规则。
3.约束权利能力,中止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186条第3款对此规则,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展开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产业在未按照前款规则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以上便是公司闭幕的法令规则及其闭幕结果的相关常识,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公司违背法令法规,严峻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的利益,行政主管机关可依法将之行政强制闭幕。读者假如对此还有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