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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担保破产清偿顺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11:09
企业破产进行走破产清算的,破产清算是有必定次序的,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彻底,交税担保并是归于对破产人的特定产业享有担保权的景象,所以应该作为一般的债款,在归还优先债款后有剩下产业的,才进行清偿。
破产清偿的次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含:破产案子的诉讼费用;办理、变价和分配债款人产业的费用;办理人履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款
共益债款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为了整体债款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作的债款。
3.破产产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款后,按照下列次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则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一般破产债款。
破产产业不足以清偿同一次序额清偿要求的,按份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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