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公安不理立案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12:50
关于别人的资产,咱们应该予以尊重。假如别人不合法占有的,拒不交还的,现已构成违法,需求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假如不合法占有公安不睬立案怎么办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侵占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
将别人的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本条罪,通知的才处理
侵占罪原本便是自诉案子,一般需求自己搜集依据去法院申述。需求自己向人民法院申述
本罪的违法构成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自然人均可构本钱罪。
(二)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即明知归于别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而仍不合法占为己有。过错不能构本钱罪。构本钱罪还有必要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仅有成心而无不合法占有之意图,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本罪所损害的客体是别人资产的一切权。
本罪的违法目标为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和埋藏物。
所谓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即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是指经过别人托付或按照契约或有关规则而为别人保藏、办理的资产。
所谓别人的忘记物,是指出于自己的原意,本应带走却因忘记没有带走的资产。应当提出,忘记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掉的资产,失掉对资产的操控时刻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掉的时刻和地址,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掉之人。而忘记物,则是刚刚、暂时忘记之物,忘记者对之失掉的操控时刻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忘记的时刻与地址,回来寻觅,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忘记者是谁。忘记物也不同于遗弃物,后者则是一切人或保管者不再需求而依据自己的毅力加以处置而扔掉的资产。
所谓埋藏物,是指为躲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宅院里的金钱、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的文物。
总归,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仍是忘记物以及埋藏物都有必要是别人的资产。
所谓别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含国家或单位。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别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变合法持有为不合法一切,是侵占罪之实质地点。要有经过合理、好心、合法的手法,持有别人资产的行为。这是构本钱罪的重要条件,也是本罪差异于其他违法的重要特征。假如不是经过合理、好心、合法的手法持有该资产即持有该资产就具有不合法性,则不或许构本钱罪。合法持有,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承受别人的奉送,经过合法买卖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依据刑法的规则,仅包含以下三种状况:
(1)代为保管,既包含受别人托付,代为保藏、办理其资产,如存放、托付暂时照看,又包含未受托付因无因办理而代为保管别人的资产;既包含按照有关规则而由其保管的资产,如无行为才能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资产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含按照某种契约如假贷、租借、托付、寄予、运送、合伙、典当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联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资产的,不归于本罪的代为保管。
(2)拾捡别人的忘记物。
(3)开掘得到别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开掘得到不能归于不合法。其一般应出于好心偶尔得到,假如其自身不合法,如盗掘别人埋在坟墓中的资产,或明知别人将某物埋下而成心盗掘得到,就不是构本钱罪,这时构成违法,也应以盗窃罪论处。
2、有必要是将别人的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别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资产,以一切人自居,私行加以处置、运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资产出售、赠与别人,有的是租借、消费、充抵债款、设定典当加以运用,但不能包含成心破坏这种处置。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成心破坏资产罪治罪科刑。
3、拒不交还、拒不交出的建立,首要,要求客观上有行为人未交还、交出资产的现实状况。其次,要求行为人片面上有坚决的不合法占有意图,且实际上行为人有才能交还、交出或在资产灭失时作出合理退赔。若行为人未交还、交出资产有合理理由,也不或许建立拒不交还、拒不交出。
总而言之,拒不交还、拒不交出是指行为人怀着坚决的不合法占有意图,无合理理由,有才能交还、交出、退赔而不交还、交出、退赔。
侵占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此罪归于自诉案子,需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侵占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
将别人的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本条罪,通知的才处理
侵占罪原本便是自诉案子,一般需求自己搜集依据去法院申述。需求自己向人民法院申述
本罪的违法构成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自然人均可构本钱罪。
(二)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即明知归于别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而仍不合法占为己有。过错不能构本钱罪。构本钱罪还有必要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仅有成心而无不合法占有之意图,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本罪所损害的客体是别人资产的一切权。
本罪的违法目标为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和埋藏物。
所谓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即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是指经过别人托付或按照契约或有关规则而为别人保藏、办理的资产。
所谓别人的忘记物,是指出于自己的原意,本应带走却因忘记没有带走的资产。应当提出,忘记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掉的资产,失掉对资产的操控时刻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掉的时刻和地址,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掉之人。而忘记物,则是刚刚、暂时忘记之物,忘记者对之失掉的操控时刻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忘记的时刻与地址,回来寻觅,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忘记者是谁。忘记物也不同于遗弃物,后者则是一切人或保管者不再需求而依据自己的毅力加以处置而扔掉的资产。
所谓埋藏物,是指为躲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宅院里的金钱、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的文物。
总归,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仍是忘记物以及埋藏物都有必要是别人的资产。
所谓别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含国家或单位。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别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变合法持有为不合法一切,是侵占罪之实质地点。要有经过合理、好心、合法的手法,持有别人资产的行为。这是构本钱罪的重要条件,也是本罪差异于其他违法的重要特征。假如不是经过合理、好心、合法的手法持有该资产即持有该资产就具有不合法性,则不或许构本钱罪。合法持有,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承受别人的奉送,经过合法买卖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依据刑法的规则,仅包含以下三种状况:
(1)代为保管,既包含受别人托付,代为保藏、办理其资产,如存放、托付暂时照看,又包含未受托付因无因办理而代为保管别人的资产;既包含按照有关规则而由其保管的资产,如无行为才能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资产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含按照某种契约如假贷、租借、托付、寄予、运送、合伙、典当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联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资产的,不归于本罪的代为保管。
(2)拾捡别人的忘记物。
(3)开掘得到别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开掘得到不能归于不合法。其一般应出于好心偶尔得到,假如其自身不合法,如盗掘别人埋在坟墓中的资产,或明知别人将某物埋下而成心盗掘得到,就不是构本钱罪,这时构成违法,也应以盗窃罪论处。
2、有必要是将别人的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别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资产,以一切人自居,私行加以处置、运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资产出售、赠与别人,有的是租借、消费、充抵债款、设定典当加以运用,但不能包含成心破坏这种处置。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成心破坏资产罪治罪科刑。
3、拒不交还、拒不交出的建立,首要,要求客观上有行为人未交还、交出资产的现实状况。其次,要求行为人片面上有坚决的不合法占有意图,且实际上行为人有才能交还、交出或在资产灭失时作出合理退赔。若行为人未交还、交出资产有合理理由,也不或许建立拒不交还、拒不交出。
总而言之,拒不交还、拒不交出是指行为人怀着坚决的不合法占有意图,无合理理由,有才能交还、交出、退赔而不交还、交出、退赔。
侵占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资产、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此罪归于自诉案子,需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