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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历史追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08:15

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是由美国花旗银行于1961年发明的。其意图是为了安稳存款、扩展资金来源。因为其时商场利率上涨,活期存款无利或利率极低,现行定时储蓄存款亦受联邦法令限制,利率上限受限制,存款纷繁从银行流出,转入收益高的金融工具。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利率较高,又可在二级商场转让,关于吸收存款大有优点,所以, 这种新的金融工具诞生了。大额可转让定时存款存单除对银行起安稳存款的效果、变银行存款被迫等候顾客上门为自动发行存单以吸收资金、更自动地进行负债办理和财物办理外,存单购买者还能够依据资金情况买进或卖出,调理自己的资金组合。
可转让大额定时存单最早产生于美国。美国的Q法令规则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不能付出利息,定时存款不能打破必定限额。20世纪60年代,美国商场利率上涨,高于Q法令规则的上限,资金从商业银行流入金融商场。为了招引客户,商业银行推出可转让大额定时存单,购买存单的客户随时能够将存单在商场上变现出售。这样,客户实际上以短期存款取得了按长时间存款利率核算的利息收入。可转让大额存单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并且也提高了存款的安稳程序,关于发行存单的银行来说,存单到期之前,不会发作提早提取存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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