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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19:5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的规则:“受益人是指人身稳妥合同中由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指定的享有稳妥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稳妥人可认为受益人”、“人身稳妥的受益人由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指定”、“被稳妥人逝世后,稳妥金作为被稳妥人的遗产,由稳妥人向被稳妥人的继承人实行给付稳妥金的责任。”按照上述规则和我国民法通则、
婚姻
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则,稳妥利益首要表现为稳妥金,稳妥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联系,应归于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不归于夫妻
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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