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临时认购书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5 03:25
在正式房地发生意合同签定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发展商签定购房暂时认购书。《认购书》尽管是暂时的,但也具有法令效能。《合同法》规则:“当事人在签定正式的房地发生意、租借等合同前,又缔结《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确系两边实在意思表明,权利义务内容不违背现行法令、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两边均有约束力。”可见,暂时认购书是具有法令效能的,不行随意签定,不然将会严重影响你的利益。签署购房暂时认购书之前应留意:要对开发商有个根本了解,做到“一看、二问、三查”。“一看”是看开发商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包含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弥补协议、该块土地的房地产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二问”是在看的过程中,能够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当地及时向开发商、代理商的出售人员进行问询。其次,还应当多问问同一楼盘的其他业主,包含不同时刻购房的业主,以核对他人所取得的信息及观点与自己有何不同。在对某些购房所触及的专业问题或法令问题不能肯守时,还可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咨询。“三查”是尽可能多地查询了解开发商及该楼盘的相关信息,包含开发商运营成绩、资金情况、商业诺言、以往售楼胶葛情况等。要细审《认购书》条款。《认购书》中至少应对两边达到共同的根本内容尤其是达到意向的房子方位、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清晰的约好,不然《认购书》没有发收效能的现实根底。实际上,只需《认购书》具有合同首要条款并收效后,在与正式合同没有抵触的情况下,他能够做主合同的弥补。如小王买房时与开发商在《认购书》中约好收楼以商场首层出售图纸为准,如不契合上述的情况,则退回所付房款。随后他与开发商签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一次性付出房款。开发商告诉收楼后,小王发现首层实际情况与《认购书》约好图纸不符,但开发商说《认购书》仅是两边就生意达到的意向,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定后,《认购书》无效。开发商的说法是不对的,小王与开发商所签定的《认购书》是有用的。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则,《认购书》是两边自愿签定的,内容没有违背法令法规,是有用的合同。尽管两边在签定《认购书》后,又从头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但《认购书》与《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没有抵触,并且两边并没有承认停止所签定的《认购书》,故此《认购书》应作为两边生意合同的一部分。开发商违背《认购书》的约好,没有按出售房子图纸所标明的情况交给房子给小王,即构成违约,小王最后向法院申述。法院判定开发商退回小王已付出的房款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