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8 16:21
离婚时怎么确定是夫妻一起债款仍是个人债款
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则:
“夫妻为一起生活或为实行抚育责任、奉养责任所负债款,应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离婚时应以夫妻一起产业清偿。”
尽管理论上夫妻一起债款的确定比较清晰,可是实践中却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夫妻对外举债时往往是由夫或妻一方出头,而因为我国的社会传统,很少有债权人会在举债时要求清晰该债款是归于夫妻一起的合意仍是举债人个人的建议,即便有口头上的表述,过后也往往因为短少书面上的依据而无法查实。另一方面,举债完成后,举债究竟是否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一起的生产经营,归于夫妻间的业务,作为外人,债权人愈加无法查实。有鉴于此,最高院《婚姻法解说》规则,“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建议权力的,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款人清晰约好为个人债款,或许可以证明归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景象的在外”《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则:“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
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则:
“夫妻为一起生活或为实行抚育责任、奉养责任所负债款,应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离婚时应以夫妻一起产业清偿。”
尽管理论上夫妻一起债款的确定比较清晰,可是实践中却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夫妻对外举债时往往是由夫或妻一方出头,而因为我国的社会传统,很少有债权人会在举债时要求清晰该债款是归于夫妻一起的合意仍是举债人个人的建议,即便有口头上的表述,过后也往往因为短少书面上的依据而无法查实。另一方面,举债完成后,举债究竟是否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一起的生产经营,归于夫妻间的业务,作为外人,债权人愈加无法查实。有鉴于此,最高院《婚姻法解说》规则,“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建议权力的,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款人清晰约好为个人债款,或许可以证明归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景象的在外”《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则:“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