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品丢失或损坏但只赔保价费的规定合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12:36在快递职业,有这么一条规则,物品丢掉或是损坏了,若是保价的只赔保价费,若是没有保价的,只赔邮费的3倍。这样的规则合理吗?
关于顾客的贵重物品丢掉今后的补偿,现已不适应当今社会的经济开展水平,与顾客维权认识的进步也呈现严峻脱节。
等了三天,4月8日邮政速递快递员送来快件时,却发现本来装着一部iPhone6手机的盒子里只剩一张泡沫纸,这让陕西咸阳的武先生傻了眼。而邮政速递咸阳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武先生其时保了1500元,假如物品丢掉找不回,依照规则,只能补偿1500元。”
咱们首先得供认,当事人武先生在这起事情中是有职责的,他分明知道自己邮递的是贵重物品,却只保价1500元,而现在呈现手机丢掉状况今后,依照国家邮政法、快递法等相关法令的规则,邮政公司只能补偿他所保价的1500元。不过另一方面武先生也应该感到幸亏,假如他最初没有对所邮递的货品进行保价,那么现在连1500元的补偿或许也拿不到,而只能得到三倍邮费的补偿,丢掉会更大。
但假如这便是整个事情的终究定论,明显让人难以服气,不然作为当事人的武先生,也就不会为了最大极限保护本身权益而多方奔走了。当时的有关邮政、快递的法令规则咱们都知道,可是法令的最大意图不便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的公平公平吗?
问题在于,这种顾客丢掉很大,可是邮政企业补偿很小的现象,会成为邮政企业在内部办理和未来开展过程中的一个“黑洞”。由于补偿太少,对邮政企业带来的丢掉与经验不够大,就很难倒逼企业去加强内部的办理,保护顾客的利益,这不光助长了邮政企业内部人员对顾客一些贵重物品实施“狸猫换太子”,并且会严峻影响顾客对邮政快递的信任感,这对邮政快递未来的开展,无疑极为晦气。
说到底,不管是邮政快递,仍是民营快递,挣的都是快递费用,而不是顾客价格较高的贵重物品与较低的保价费之间的“差价”,也不是保价费用,因而,关于顾客的贵重物品丢掉今后,不保价就只补偿三倍邮费,保价今后就只补偿保价金额的规则,现已不适应当今社会的经济开展水平,与顾客维权认识的进步也呈现严峻脱节,的确到了该从头审察,当令适度修正与完善的时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