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有什么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14:48
怎么恳求税务行政复议 根据相关法令规则,恳求人能够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恳求人恳求行政复议,能够书面恳求,也能够口头恳求。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恳求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则
1、恳求人能够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工作;因不可抗力或许被恳求人设置妨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搁法定恳求期限的,恳求期限自妨碍消除之日起持续核算。
2、交税人、扣缴义务人及交税担保人对受案规模中“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行为”和“税务机关不予批阅减免税或许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交还税款”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恳求现在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能够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恳求人按前述规则恳求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令、现在法规承认的税额、期限,交纳或许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践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许供给所担保得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承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恳求。
4、恳求人恳求行政复议,能够书面恳求,也能够口头恳求。
二、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恳求的期间规则
行政复议期间详细行政行为不中止实行。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中止实行:
1、被恳求人以为需求中止实行的;
2、复议机关以为需求中止实行的;
3、恳求人恳求中止实行,复议机关以为其要求合理,决议中止实行的;
4、法令规则中止实行的。
三、税务复议决议的有关法令规则
1、详细行政行为确认现实清楚,根据确凿,适用根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恰当的,决议保持。
2、被恳求人不实行法定责任的,决议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
3、详细行政行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决议吊销、改变或许承认该详细行政行为违法:
(1)首要现实不清、根据不足的;
(2)适用根据过错的;
(3)违背法定程序的;
(4)详细行政行为显着不妥的。
四、恳求税务行政复议其他应当留意的事项
1、复议机关责令被恳求人从头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被恳求人不得以同一现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详细行政行为相同或许根本相同的详细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原详细行政行为违背法定程序而决议吊销的,被恳求人从头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不受前款规则约束。
2、被恳求人不依照规则提出书面答复,提交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的,视为该详细行政行为没有根据、根据,决议吊销该详细行政行为。
3、恳求人在恳求行政复议时能够一起提出行政补偿恳求,复议机关对契合国家补偿法的有关规则应当给予补偿的,在决议吊销、改变详细行政行为或许承认详细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一起决议被恳求人依法给予补偿。恳求人没有提出行政补偿恳求的,复议机关在依法决议吊销或许改变原详细行政行为承认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对产业的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应一起责令被恳求人交还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免除对产业的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或许补偿相应的价款。
4、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恳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则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通知恳求人和被恳求人,但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5、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应当制造行政复议决议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议书一经送达,即发作法令效力。
一、恳求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则
1、恳求人能够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工作;因不可抗力或许被恳求人设置妨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搁法定恳求期限的,恳求期限自妨碍消除之日起持续核算。
2、交税人、扣缴义务人及交税担保人对受案规模中“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行为”和“税务机关不予批阅减免税或许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交还税款”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恳求现在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能够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恳求人按前述规则恳求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令、现在法规承认的税额、期限,交纳或许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践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许供给所担保得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承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恳求。
4、恳求人恳求行政复议,能够书面恳求,也能够口头恳求。
二、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恳求的期间规则
行政复议期间详细行政行为不中止实行。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中止实行:
1、被恳求人以为需求中止实行的;
2、复议机关以为需求中止实行的;
3、恳求人恳求中止实行,复议机关以为其要求合理,决议中止实行的;
4、法令规则中止实行的。
三、税务复议决议的有关法令规则
1、详细行政行为确认现实清楚,根据确凿,适用根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恰当的,决议保持。
2、被恳求人不实行法定责任的,决议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
3、详细行政行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决议吊销、改变或许承认该详细行政行为违法:
(1)首要现实不清、根据不足的;
(2)适用根据过错的;
(3)违背法定程序的;
(4)详细行政行为显着不妥的。
四、恳求税务行政复议其他应当留意的事项
1、复议机关责令被恳求人从头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被恳求人不得以同一现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详细行政行为相同或许根本相同的详细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原详细行政行为违背法定程序而决议吊销的,被恳求人从头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不受前款规则约束。
2、被恳求人不依照规则提出书面答复,提交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的,视为该详细行政行为没有根据、根据,决议吊销该详细行政行为。
3、恳求人在恳求行政复议时能够一起提出行政补偿恳求,复议机关对契合国家补偿法的有关规则应当给予补偿的,在决议吊销、改变详细行政行为或许承认详细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一起决议被恳求人依法给予补偿。恳求人没有提出行政补偿恳求的,复议机关在依法决议吊销或许改变原详细行政行为承认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对产业的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应一起责令被恳求人交还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免除对产业的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或许补偿相应的价款。
4、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恳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则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通知恳求人和被恳求人,但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5、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应当制造行政复议决议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议书一经送达,即发作法令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