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物上代位权实现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09:05
物上代位权是在担保中经常出现的,物上代位权是一种权力,一般是说物权担保中担保物因意外危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补偿金,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补偿金的担保物权,那么物上代位权怎么完成?接下来就由听讼网的小编来为我们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物上代位权完成有必要具有必定的条件
1、委付有必要由被稳妥人向稳妥人提出。
2、委付应就稳妥标的的悉数。
3、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4、委付有必要通过稳妥人的赞同。
二、物上代位权的获得
稳妥人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来获得的。委付是指稳妥标的发作推定全损时,被稳妥人要求稳妥人按推定全损补偿,并以清晰方法表明将其标的所有权悉数搬运给稳妥人的行为。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是海上稳妥独有的一种处理稳妥标的丢失的手法。
三、委付的条件
委付的建立有必要具有必定的条件:
1、委付有必要以推定全损为条件,由于委付包含着全额补偿和搬运稳妥标的悉数权力义务两重内容,所以要求有必要是在推定全损时才干适用。
2、委付有必要由被稳妥人向稳妥人提出,被稳妥人要进行委付有必要提出委付请求。依照世界海上稳妥常规,被稳妥人能够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稳妥人或其授权的经纪人提出。而在我国海上稳妥实践中,委付有必要是以书面方式向稳妥人提出。我国《海商法》第249条第1款规则:“稳妥标的发作推定全损,被稳妥人要求稳妥人依照悉数丢失补偿的,应当向稳妥人委付稳妥标的。稳妥人能够承受委付,也能够不承受委付,可是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承受委付或许不承受委付的决议告诉被稳妥人。”被稳妥人不向稳妥人提出委付的,稳妥人只对稳妥标的按部分丢失处理。
3、委付有必要就稳妥标的的悉数。被稳妥人进行委付有必要是针对推定全损的稳妥标的悉数,而不得仅就稳妥标的的一部分进行委付,不然简单产生胶葛。但假如稳妥标的是由一组可切割的独立标的组成,当只要一部分发作委付原因时,可仅就该部分标的请求委付。
4、委付不得附有条件,不然会添加稳妥合同两边联系的复杂性,并或许引起稳妥人和被稳妥人之间的胶葛。
5、委付有必要通过稳妥人的赞同。被稳妥人向稳妥人提出的委付请求,有必要通过稳妥人的赞同才干收效。稳妥人能够承受委付,也能够不承受。若稳妥人承受委付,则委付收效;若稳妥人不承受委付则委付不建立。
以上便是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物上代位权的一些相关关键,期望能给我们带来协助。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