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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借给别人出事需要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22:13
网友发问:
我去朋友家玩,朋友把我的车借走买完东西回来,朋友有驾照,没给我车钥匙,喝醉今后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去的。出去撞死2人,撞伤2人,我的职责是什么?
律师回答:
和朋友承当民事补偿的连带职责,不过你不必承当刑事职责。
相关法律知识:
所谓连带职责,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许当事人的约好,两个或许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一起债款悉数承当或部分承当,并能因而引起其内部债款联系的一种民事职责。当职责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悉数债款的职责,各职责人相互间有连带联系。
它归于一起职责中的一种。传统民法并无并行的连带职责概念。该概念颇具中国特色,大概是指与弥补性连带职责相敌对的连带职责形状。连带职责确认后,依债款人承当职责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职责划分为并行的连带职责与弥补的连带职责。并行的连带职责的各债款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款无条件地承当连带职责,债权人可向任一债款人建议清偿悉数债款。弥补连带职责须以连带职责中的主债款人不实行或不能彻底实行为条件,从债款人只在第二次第上承当弥补性的连带职责,例如,确保人的确保职责、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的对外债款、负有安全保证职责的经营者对受第三人损害的人等。
具体地说:(1)连带职责是一种大都主体职责,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款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2)连带职责是违背法律职责所承当的民事职责。这种法律职责首先是合同法上的职责,即给付职责,表现为作为。合同法上的职责可所以合同当事人的约好(如约好的连带确保职责),也可所以对合同当事人权利职责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款的连带职责)。其次是侵权法上的职责,即不得损害别人人身、产业权益的职责,表现为不作为(如一起侵权的连带职责)。(3)连带职责人中任何一人对违背法律职责的结果都必须负悉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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