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深圳公司需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19:41
深圳公司注册条件:
1、股东:按新的规则,公司建立时有必要有一位股东(出资者),一位股东出资建立的公司归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所以二位或以上的股东出资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时,需提交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监事:按公司章程规则,公司建立时,能够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能够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间一名股东能够担任监事.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3、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时,有必要要有注册资本.新规则,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称号: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称号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称号进行查名.深圳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职业中,公司称号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5、公司运营范围:注册公司时,运营范围有必要要清晰,今后的事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运营范围.能够将现在要做的或今后可能要做的事务写进运营范围.
6、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有必要是商用或商住两用的工作地址,需供给租借凭据或房产证证明及相关赞同文件.
7、公司章程:公司建立时,需向工商办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认了公司的称号、运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份额、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力与责任等内容。 8、公司法人代表: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所以股东之一,也能够延聘别人。
2013年注册深圳公司新规则:一、营业执照上面不再显现注册资金,实收资金,运营范围;可是这些信息能够深圳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官网能够查询到二、注册资金选用认缴制,可认缴为0,但不合适一切职业,需求处理前咨询工商局三、运营地址工商局现在不查,可是税务会检查
注册深圳公司怎么取名深圳公司取名的要求
1、企业称号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顺次组成:深圳(市) 字号(商号) 职业(或许职业特色) 组织方式;
2、所用商号不得与其它已核准或注册的相同职业或无标明职业的企业称号中的字号(商号)相同,但有出资联系的在外;
3、不得与其他企业改变称号未满1年的原称号相同;
4、不得与已刊出挂号或被撤消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称号相同;
5、称号冠“广东”的公司,须契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挂号办理办法》的规则;
6、企业称号冠“我国”“中华”、“全国”、“国家”、“世界”等字样的、或许在称号中心运用“我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称号不含行政区划的,需契合称号挂号办理的有关规则;
7、企业称号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称号。企业分支机构称号应当冠以其所隶属企业的称号;
8、企业称号应当运用契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运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9、企业称号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
10、意义的在外;
11、企业称号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逾越其运营范围的事务;
12、称号还须契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则。
13、外资企业的称号方式为:字号(商号) 职业(或许职业特色) (深圳) 组织方式
1、股东:按新的规则,公司建立时有必要有一位股东(出资者),一位股东出资建立的公司归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所以二位或以上的股东出资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时,需提交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监事:按公司章程规则,公司建立时,能够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能够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间一名股东能够担任监事.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3、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时,有必要要有注册资本.新规则,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称号: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称号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称号进行查名.深圳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职业中,公司称号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5、公司运营范围:注册公司时,运营范围有必要要清晰,今后的事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运营范围.能够将现在要做的或今后可能要做的事务写进运营范围.
6、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有必要是商用或商住两用的工作地址,需供给租借凭据或房产证证明及相关赞同文件.
7、公司章程:公司建立时,需向工商办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认了公司的称号、运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份额、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力与责任等内容。 8、公司法人代表: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所以股东之一,也能够延聘别人。
2013年注册深圳公司新规则:一、营业执照上面不再显现注册资金,实收资金,运营范围;可是这些信息能够深圳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官网能够查询到二、注册资金选用认缴制,可认缴为0,但不合适一切职业,需求处理前咨询工商局三、运营地址工商局现在不查,可是税务会检查
注册深圳公司怎么取名深圳公司取名的要求
1、企业称号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顺次组成:深圳(市) 字号(商号) 职业(或许职业特色) 组织方式;
2、所用商号不得与其它已核准或注册的相同职业或无标明职业的企业称号中的字号(商号)相同,但有出资联系的在外;
3、不得与其他企业改变称号未满1年的原称号相同;
4、不得与已刊出挂号或被撤消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称号相同;
5、称号冠“广东”的公司,须契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挂号办理办法》的规则;
6、企业称号冠“我国”“中华”、“全国”、“国家”、“世界”等字样的、或许在称号中心运用“我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称号不含行政区划的,需契合称号挂号办理的有关规则;
7、企业称号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称号。企业分支机构称号应当冠以其所隶属企业的称号;
8、企业称号应当运用契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运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9、企业称号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
10、意义的在外;
11、企业称号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逾越其运营范围的事务;
12、称号还须契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则。
13、外资企业的称号方式为:字号(商号) 职业(或许职业特色) (深圳) 组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