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00:23
一些家庭的亲人逝世前,为了处理留传在世的产业,会立下各种形式的遗言。在遗言收效后就将会有呼应的遗言履行人和遗产办理人。那么,遗言履行人与遗产办理人的差异是什么呢?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期望有助您对此的了解。
遗言履行人与遗产办理人的差异
一般情况下,遗言履行人便是遗产办理人当一个人身后没有遗言,或没有指定履行人时,或许当指定的履行人无法或不肯履行遗言时,遗产办理人将由法院指定。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担任履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议,直到其悉数分配到一切恳求者停止。当一个人身后没有遗言,或没有指定履行人时,或许当指定的履行人无法或不肯履行遗言时,遗产办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遗言履行人
遗言履行人是指有权依照遗言人的毅力履行遗言的人。我国《承继法》规则,遗言人可以指定遗言履行人。遗言履行人如为法定承继人,则该承继人不得回绝,遗言履行人有必要是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言履行人可使遗言人的遗言依法得以彻底完成,一起可以使遗产的切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除遗言中还有特别规则外,遗言履行人可履行下列业务:
(一)查明遗言是否合法实在;
(二)整理遗产;
(三)办理遗产;
(四)诉讼署理;
(五)招集整体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揭露遗言内容;
(六)依照遗言内容将遗产终究搬运给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
(七)扫除各种履行遗言的阻碍;
(八)恳求承继人补偿因履行遗言遭到的意外危害。
遗产办理人
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担任履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议,直到其悉数分配到一切恳求者停止。当一个人身后没有遗言,或没有指定履行人时,或许当指定的履行人无法或不肯履行遗言时,遗产办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综上所述,抚养费并不包含报辅导班的费用,但假设这笔费用关于一方经济难以承当,可以要求另一方分管,两边依据互相的工资水平和生活状况,经过一起洽谈来处理这个问题。孩子的未来便是爸爸妈妈的未来。假如您有其他需求答疑解惑的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责任规模
遗产办理人的责任规模首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点遗产,制造遗产清单 遗产办理人关于由其办理或应由其办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挂号造册、制造遗产清单。这样做的优点在于:便于遗产办理,避免遗产流失; 便于核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送遗产;便于承继人或好坏关系人随时查阅。
(二)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纳必要的办法 遗产办理人在办理遗产时,如以为不采纳必要的处置办法不足以维护遗产的,可以采纳必要的办法,包含为保存遗产而采纳的比如变卖、补葺等; 对被承继人紧迫债款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经营行为等。
(三)布告及告诉 遗产办理人有权也有责任布告布告或单个告诉承继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务人,以使他们可以承继或许承受遗赠的遗产或可以取得债务的完成。
因而,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当一个人被指定为遗言履行人时,遗产即被划入他的名下,他也就成为了遗产办理人。而没有遗言履行人时,就由法院指定,一般是法定承继人。假如您还有什么问题需求回答,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