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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工龄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02:39

市民李先生向网上帮办咨询了退伍武士待分配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交纳和工龄问题。
据李先生介绍,他是2012年度的退伍兵。在执役期间,部队给他们交了两年养老保险费。退伍之后,有一年的待安顿期,这一年就没有交养老保险费。最近,李先生才刚完成了安顿工作,他想咨询一下在这一年待分配的期间里,他的工龄该怎么核算?养老保险费需不需要补交?
记者在了解状况后,联系了天津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工作人员表明,退伍武士如果是在2012年7月1日今后被分配到企业,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武士退役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接续有关问题的告诉》(后财【2012】547号)文件第二条规则,武士退役养老保险联系,由武士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证)机关财务部门搬运到当地担任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退伍武士如果是在2012年7月1日之前被分配到企业,其军龄通过审定后是作为视同缴费的。在待分配期间,退伍武士应该到户籍所在地的大街以个人名义交纳养老保险费,在入职后,把军区为其所交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所交的养老保险费,一起转入到公司。
在工龄核算的方面,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刻应核算为接连工龄;如果在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军龄和待分配的时刻一起核算为接连工龄,与所在单位员工平等的待遇。其间,待分配时刻是指契合组织工作条件的退伍武士,回到原搜集地后等候分配的时刻,它从报导之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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