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买满15年社保没法办理退休可不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7 02:01年过60岁却没法处理退休手续,他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处理手续并补偿推迟退休形成的经济丢失。近来,青羊区法院公开审理一同受我们重视的劳作争方案,依法驳回原告诉求。
原告何涛(化名)诉称,自己于1987年1月起在成都某公司作业,至2013年8月合计作业27年,工种为漆工、钳工等。自己本应在2006年退休,但被告公司一向回绝给自己处理退休手续,所以应当补偿自己2006年至2013年8月期间退休养老丢失140000元。
被告辩称,处理退休手续需原告买够15年的社会保险,由劳作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处理,被告系企业,无任何权利和责任为原告处理退休养老。2002年按政策规定能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时,被告就开端依法为原告购买社会保险。2011年,原告年满60岁不属于劳作者时,被告已无责任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原告要求被告为其处理退休养老、补偿其2006年至2013年8月止的一切经济丢失140000元无现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以为,尽管原、被告两边签定的劳作合同约好,从2009年3月1日起为无固定期限,但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作合同停止。何涛于2011年12月25日年满60周岁,故何涛与被告公司之间劳作联系存续期间应自1987年7月起至2011年12月25日止。这以后,两边为劳务合同联系。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缺乏十五年的,能够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何涛未能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系其社会保险累计缴费缺乏十五年,被告公司已按其时政策规定从2002年8月起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其累计缴费缺乏十五年不能归责于被告公司,且两边劳作合同停止后,被告公司已无责任为其交纳社会保险,何涛可按上述法律规定自行缴费至满十五年即可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故何涛要求被告为其处理退休养老、补偿经济丢失的诉讼请求,因无现实和法律依据。法院终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