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广州两地同时参保 养老金只能在一地领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11:56我在成都参保,又在广州参保,在两地都能够领退休金吗?”不少市民都有张先生这样相似的疑问;现在许多从头工作人员跨省工作的一起,老家的养老保险自己还在交,到退休时不知该怎样转过去,缴费年限该怎样核算?昨日,记者采访了有关社保专家,专家表明,跨省工作者在老家和新工作地两头都参保的,仅限在一地收取养老金。
两地一起缴费
年限不重复核算
市社保局有关专家就此表明,这种在老家和新工作地两头都参保的状况的确存在,一边是按国家规定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参保缴费,另一边是怕养老保险联系接续不上,影响退休后的待遇,所以自己垫钱在老家接着缴费。现在,这种状况是能够搬运接续养老保险联系的。例如你挑选在广州持续工作并参保缴费的话,你能够在广州提出搬运接续的请求,把成都的养老保险联系转过来。这样,你成都的养老保险联系就要整理,把你的个人账户贮存额交还你自己,两头一起缴费的年限只核算一边,不重复核算。
社保专家还表明,还有一种状况,一个人在老家和工作地一起都缴费,到了退休年龄后,两头都满15年,两头都办了养老金收取手续。这样的话,就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与自己洽谈确认保存一个当地持续收取,其它当地的养老保险联系就要整理,把个人账户剩下部分一次性交还给自己,现已领过的养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处理退休
依照“唯一性”准则
在两个当地参保,怎么处理退休?市社保局专家称,方法依照“唯一性”准则,顺次确认了相关区域的职责,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终参保地共同时,在户籍所在地处理待遇收取手续,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终参保地不共同时,如果在最终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终参保地收取待遇;如在最终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顺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处理待遇收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处理待遇收取手续。 本报记者 黄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