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可诉讼索赔,股民维权切莫踏入五大误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16:13
近年来,上市公司因虚伪陈说(信披违规)遭到证监会、财政部、法院等有关部门惩办的事情屡见报端,股民维权认识也越来越高,许多股民在遭到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损害时,不再挑选张望,而是挑选拿起法令武器将上市公司告上法庭。
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署理的股民诉讼或承受股民咨询的经历来看,现在股民索赔或维权仍存在以下误区,特提示广阔股民引起留意:
一、股市有危险,出资丢失均不可获赔。
“股市有危险,入市须慎重”已成为我们耳熟能详的警示语。但是,股民丢失的危险,并非彻底来自商场危险,部分危险或许来自人为因素。比方上市公司虚伪称述行为是一种差错行为,假如形成股民丢失,归于侵权行为,股民理应取得侵权者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批改)和现已施行逾十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商场因虚伪陈说引发民事补偿案子的若干规则》(2002年12月 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经过)法释,〔2003〕2号)分别对股民遭到证券虚伪陈说行为侵权时,应该取得补偿和怎么取得补偿写的清清楚楚。
因而,上市公司虚伪陈说若被处分,受损股民索赔或诉讼的维权依据非常足够。
二、股民索赔是团体诉讼,诉讼有成果后能够“搭便车”,能够“坐收渔利”。
近年来,“团体诉讼”一词经常呈现在大众的视界范围内,“团体诉讼”一般称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一申述讼”通俗话。但与西方部分国家的团体诉讼形式不同的是,现在,我国即便是团体诉讼,也需要以当事人申述为条件。在详细的法令实践中,往往挑选个案申述后兼并审理的形式进行。
因而,在同一索赔案子中,假如受损股民没有提申述讼,即便在申述的股民获赔的情况下,尽管自己受损,也或许难以取得其他股民诉讼的“果实”。
三、等候审理出成果后再申述,但或许错失诉讼时效。
往往有许多股民将诉讼时效和案子审理期限混杂,以为只需案子还在法院审理,就能够等候成果,依据成果挑选是否诉讼。但是,从股民索赔的前史案子来看,法院在这些案子的处理上,一般挑选在诉讼时效到期后经过全体宽和、调停或判定等方法结案。
因而,此类案子,若股民等候案子出成果后再去申述,很或许现已超越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一旦超越,股民或许丢失胜诉权,败诉的几率极大。由于依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案子,被告有权提出抗辩,被告一但提出超越诉讼时效的抗辩,将会导致原告败诉的结果。
四、因忧虑诉讼时间长或忧虑没有获赔事例而丢失维权决心或抛弃维权。
从十年多来股民不懈维权的前史来看,大庆联谊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指导性事例)、东方电子案(现在申述人数最多金额最大:近7000人申述,索赔金额约4.4亿)等标志性案子尽管历时时间长,但终究绝大多数原告取得不同程度的补偿。
除此之外,却也有如万X生科等自动补偿的个案(证券虚伪陈说国内现在仅有自动补偿案)和X萧钢构案等两年诉讼时效届满后一周内调停获赔的事例。近期审结的新嘉联案、廊坊开展案等处理成果也很快,股民获赔概率也很大。
笔者以为,在证券虚伪陈说索赔或诉讼时,股民面临维权之路,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并坚持“坚持便是胜利”的决心,切莫因忧虑诉讼时间长或许忧虑缺少获赔先例而丢失维权决心或许抛弃维权。
五、上市公司虚伪陈说可直接向法院申述。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因虚伪称述行为被立案查询的音讯一经揭露,股市将会呈现暴降。此刻,许多股民马上认识到自己的丢失,然后或许呈现维权热情高涨的现象,急于找律师进行诉讼。
但是,此类案子较为特别,依据有关司法解释,证券虚伪称述的民事诉讼采纳“行政或刑事前置”的形式,也便是股民须在证券虚伪陈说遭到证监会或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额行政处分或遭到法院刑事判定后,股民才可凭相关处理文书或布告以及以下资料发动民事诉讼:
1、股民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生意涉虚伪陈说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特别主张广阔股民,一旦遭到证券虚伪陈说的侵权时,应及时向证券索赔专业律师咨询,谨防踏入以上误区。
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署理的股民诉讼或承受股民咨询的经历来看,现在股民索赔或维权仍存在以下误区,特提示广阔股民引起留意:
一、股市有危险,出资丢失均不可获赔。
“股市有危险,入市须慎重”已成为我们耳熟能详的警示语。但是,股民丢失的危险,并非彻底来自商场危险,部分危险或许来自人为因素。比方上市公司虚伪称述行为是一种差错行为,假如形成股民丢失,归于侵权行为,股民理应取得侵权者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批改)和现已施行逾十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商场因虚伪陈说引发民事补偿案子的若干规则》(2002年12月 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经过)法释,〔2003〕2号)分别对股民遭到证券虚伪陈说行为侵权时,应该取得补偿和怎么取得补偿写的清清楚楚。
因而,上市公司虚伪陈说若被处分,受损股民索赔或诉讼的维权依据非常足够。
二、股民索赔是团体诉讼,诉讼有成果后能够“搭便车”,能够“坐收渔利”。
近年来,“团体诉讼”一词经常呈现在大众的视界范围内,“团体诉讼”一般称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一申述讼”通俗话。但与西方部分国家的团体诉讼形式不同的是,现在,我国即便是团体诉讼,也需要以当事人申述为条件。在详细的法令实践中,往往挑选个案申述后兼并审理的形式进行。
因而,在同一索赔案子中,假如受损股民没有提申述讼,即便在申述的股民获赔的情况下,尽管自己受损,也或许难以取得其他股民诉讼的“果实”。
三、等候审理出成果后再申述,但或许错失诉讼时效。
往往有许多股民将诉讼时效和案子审理期限混杂,以为只需案子还在法院审理,就能够等候成果,依据成果挑选是否诉讼。但是,从股民索赔的前史案子来看,法院在这些案子的处理上,一般挑选在诉讼时效到期后经过全体宽和、调停或判定等方法结案。
因而,此类案子,若股民等候案子出成果后再去申述,很或许现已超越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一旦超越,股民或许丢失胜诉权,败诉的几率极大。由于依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案子,被告有权提出抗辩,被告一但提出超越诉讼时效的抗辩,将会导致原告败诉的结果。
四、因忧虑诉讼时间长或忧虑没有获赔事例而丢失维权决心或抛弃维权。
从十年多来股民不懈维权的前史来看,大庆联谊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指导性事例)、东方电子案(现在申述人数最多金额最大:近7000人申述,索赔金额约4.4亿)等标志性案子尽管历时时间长,但终究绝大多数原告取得不同程度的补偿。
除此之外,却也有如万X生科等自动补偿的个案(证券虚伪陈说国内现在仅有自动补偿案)和X萧钢构案等两年诉讼时效届满后一周内调停获赔的事例。近期审结的新嘉联案、廊坊开展案等处理成果也很快,股民获赔概率也很大。
笔者以为,在证券虚伪陈说索赔或诉讼时,股民面临维权之路,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并坚持“坚持便是胜利”的决心,切莫因忧虑诉讼时间长或许忧虑缺少获赔先例而丢失维权决心或许抛弃维权。
五、上市公司虚伪陈说可直接向法院申述。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因虚伪称述行为被立案查询的音讯一经揭露,股市将会呈现暴降。此刻,许多股民马上认识到自己的丢失,然后或许呈现维权热情高涨的现象,急于找律师进行诉讼。
但是,此类案子较为特别,依据有关司法解释,证券虚伪称述的民事诉讼采纳“行政或刑事前置”的形式,也便是股民须在证券虚伪陈说遭到证监会或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额行政处分或遭到法院刑事判定后,股民才可凭相关处理文书或布告以及以下资料发动民事诉讼:
1、股民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生意涉虚伪陈说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特别主张广阔股民,一旦遭到证券虚伪陈说的侵权时,应及时向证券索赔专业律师咨询,谨防踏入以上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