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分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08:25为加强各出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处理,制定本准则。1、对外出售开具发票的规则1.1、各出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则,由分公司财政司理或管帐专人处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事务。1.2、发票上的客户称号,要根据客户在税务部分注册挂号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照实填写名字。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悉数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事务员签字承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伴随发票记账联交财政部分处理入账或归档处理。1.4、发票由事务员亲身送达的,须向对方讨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政部分,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1.5、一切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挂号簿上签字挂号。1.6、但凡已完成出售,客户未讨取发票的,有必要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据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独自由管帐保管,并在发票挂号簿挂号。1.7、关于赊销的,除经特别批阅外,欠款未回收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则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厉依照以上规则履行外,还要恪守以下规则: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目标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历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2、需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供给该单位的税务挂号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一起供给在税务机关存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称号和银行账号。2.3、公司详细经办事务员根据财政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回收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挂号证上的单位称号,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笔迹清楚,项目完全,核算精确;由对方的详细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事务人员签字承认后,送公司司理批阅,然后由财政司理批阅,审阅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干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起作为记账凭据附件。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详细经办人员悉数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失。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2.6、关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化的,客户要及时供给改变证明,以利事务结算;改变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处理。2.7、退货发票的处理:关于同意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出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根据,并依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据,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寄存地址。3、承受发票的处理规则3.1、承受发票要严厉依照国家关于《违背发票处理的处分》的条款进行审阅。3.2、承受的发票要依实践买卖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齐,项目填写完全,笔迹清楚,盖章明晰,手续完备,核算精确,并与所附的其他材料相符。3.3、买卖合同或协议的单位称号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称号,及供给发票的单位称号相一致;假如称号等记载事项发作改变,对方一定要供给改变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检。3.4、关于承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则审阅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处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处理事务结算手续;3.5、承受发票要根据事务的性质和实践情况讨取具有抵扣效果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供给具有抵扣效果的发票或无资历供给该类发票的单位,能够让其供给无抵扣效果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