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09:41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经过审判予以处理的某一民事法令联系或权力。诉讼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常常遇到,而又笼统欠好把握的一个法令术语,且易读错。在这里,“的”不读轻声,音同“地”。
诉讼标的是诉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述时提出的要求维护的实体权力,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力要求,第三人经过人民法院向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一起提出的实体权力要求,都有其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力责任联系,而后者,是指当事人争议的权力和责任所指的目标。
例如: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要求被告归还1000元告贷的诉讼。在这一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发作胶葛的1000元告贷的假贷联系与返还行为,是本案的诉讼标的;这1000元人民币,则是这一权力责任联系所指的目标,是标的物。不能将标的物与诉讼标的相混杂。诉讼标的是每诉必备的要素,而标的物则不是。在由于身份联系而发作争议的诉讼中,则只要诉讼标的,而没有标的物。
诉讼标的是诉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述时提出的要求维护的实体权力,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力要求,第三人经过人民法院向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一起提出的实体权力要求,都有其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力责任联系,而后者,是指当事人争议的权力和责任所指的目标。
例如: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要求被告归还1000元告贷的诉讼。在这一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发作胶葛的1000元告贷的假贷联系与返还行为,是本案的诉讼标的;这1000元人民币,则是这一权力责任联系所指的目标,是标的物。不能将标的物与诉讼标的相混杂。诉讼标的是每诉必备的要素,而标的物则不是。在由于身份联系而发作争议的诉讼中,则只要诉讼标的,而没有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