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审理程序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17:17
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案子兼并在一起进行审理,这是法令规则的一项审理准则。兼并审理能够简化诉讼程序,更有利于案子的审理。那么,兼并审理程序法令根据是什么?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兼并审理程序法令根据
根据《行诉法解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能够兼并审理:
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别离根据不同的法令、法规对同一现实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的。
2、行政机关就同一现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别离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不服别离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的。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详细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的。
4、人民法院以为能够兼并审理的其他景象。
相关常识:公司债款清偿与清算能否兼并审理
关于公司债款清偿与清算能否兼并审理,现在有两种观念。
第一种观念以为:公司债款清偿与公司清算不能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并审理,应当予以释明;
第二种观念以为:我国法令没有禁止性规则,公司债款清偿与公司清算能够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兼并审理。
从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清算的规则中能够看出,现行的公司清算能够分为: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的破产清算、公司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被依法闭幕后由有关主管机关安排的强制清算、公司闭幕时由公司股东进行的一般清算和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进行的特别清算四种类型,且该四种类型均触及公司一切的债权人。
以公司为债款人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的是一般程序或许简易程序,实施的是两审终审制,其主要使命是确认公司是否应当承当民事职责、应当承当职责的产业数额、实行方法和期限,也即公司债款的清偿终究都要以产业职责来表现,法院能够强制执行;
在公司债款清偿的民事案子中,债款清偿的民事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而股东承当的公司清算职责,民事主体是股东,而不是公司。
以上便是关于兼并审理程序法令根据的内容介绍,期望对我们有必定的协助。兼并审理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完成诉讼经济,也能够避免裁判之间的对立,很对一起案子都会才会兼并在进行审理。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兼并审理程序法令根据
根据《行诉法解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能够兼并审理:
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别离根据不同的法令、法规对同一现实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的。
2、行政机关就同一现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别离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不服别离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的。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详细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的。
4、人民法院以为能够兼并审理的其他景象。
相关常识:公司债款清偿与清算能否兼并审理
关于公司债款清偿与清算能否兼并审理,现在有两种观念。
第一种观念以为:公司债款清偿与公司清算不能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并审理,应当予以释明;
第二种观念以为:我国法令没有禁止性规则,公司债款清偿与公司清算能够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兼并审理。
从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清算的规则中能够看出,现行的公司清算能够分为: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的破产清算、公司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被依法闭幕后由有关主管机关安排的强制清算、公司闭幕时由公司股东进行的一般清算和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进行的特别清算四种类型,且该四种类型均触及公司一切的债权人。
以公司为债款人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的是一般程序或许简易程序,实施的是两审终审制,其主要使命是确认公司是否应当承当民事职责、应当承当职责的产业数额、实行方法和期限,也即公司债款的清偿终究都要以产业职责来表现,法院能够强制执行;
在公司债款清偿的民事案子中,债款清偿的民事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而股东承当的公司清算职责,民事主体是股东,而不是公司。
以上便是关于兼并审理程序法令根据的内容介绍,期望对我们有必定的协助。兼并审理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完成诉讼经济,也能够避免裁判之间的对立,很对一起案子都会才会兼并在进行审理。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