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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怎样约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15:51
《劳作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明确规则。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薪酬,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等级低薪酬或许劳作合同约好薪酬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酬标准;试用期中,除劳作者不符合选用条件、严峻违纪、医疗期满或不能担任作业外,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劳作合同。
施行《劳作合同法》后,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6个月。《劳作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限定为: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6个月;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好试用期。
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劳作合同仅约好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劳作合同法》明确规则,该法令施行后,超越规则时刻签定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求承当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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