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能否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07:10
逝世“抚恤金”能否承继
问:张某亮与张某广系同胞兄弟,其父于2012年6月逝世,新蔡县社保局给予一次性抚恤金25780元、丧葬费2448元,新蔡县民政局给予伤残补偿金13682元,以上三项款均于2012年7月28日、2012年11月29日被哥哥张某广收取,并由张某广分配。现弟弟张某亮能够申述要求承继抚恤金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五条规则:“承继开端后,依照法定承继处理;有遗言的,依照遗言承继或许遗赠处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伤残补偿金归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公民逝世后在不按遗言分配的情况下,应按法定承继分配,抚恤金是政府对死者亲属的劝慰,作为死者的子女应一起享有。本案哥哥张某广在未征得弟弟张某亮赞同的情况下收取了其父亲的伤残补偿金和抚恤金并自行予以分配,弟弟张某亮能够申述要求承继抚恤金,要求由兄弟二人平均分配抚恤金。
问:张某亮与张某广系同胞兄弟,其父于2012年6月逝世,新蔡县社保局给予一次性抚恤金25780元、丧葬费2448元,新蔡县民政局给予伤残补偿金13682元,以上三项款均于2012年7月28日、2012年11月29日被哥哥张某广收取,并由张某广分配。现弟弟张某亮能够申述要求承继抚恤金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五条规则:“承继开端后,依照法定承继处理;有遗言的,依照遗言承继或许遗赠处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伤残补偿金归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公民逝世后在不按遗言分配的情况下,应按法定承继分配,抚恤金是政府对死者亲属的劝慰,作为死者的子女应一起享有。本案哥哥张某广在未征得弟弟张某亮赞同的情况下收取了其父亲的伤残补偿金和抚恤金并自行予以分配,弟弟张某亮能够申述要求承继抚恤金,要求由兄弟二人平均分配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