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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18:36

镇江二手房住宅公积金告贷怎么办?需求什么资料?需求满意什么条件?听讼网小编总结如下:
请求公积金告贷须满意的基本条件有:
(一)员工及所在单位已接连缴存住宅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请求告贷时住宅公积金缴存正常;
(二)具有安稳的工作和经济收入,有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
(三)信誉杰出,赞同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誉信息进行查询;
(四)住宅公积金账户保存必定余额;
(五)未发作或已悉数还清公积金告贷;
(六)供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法进行担保;
(七)初次请求公积金告贷购买一般自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30%;第2次请求运用公积金告贷的,告贷用处仅限于购买改进寓居条件的一般自住宅,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60%;
(八)契合公积金中心规则的其他条件。
购买二手住宅须供给如下资料:
一、镇江市住宅公积金个人告贷请求表。
二、个人资料:
告贷人在请求告贷时应供给自己及爱人个人资料,一起购房的父(母)子一起供给。
1.告贷人及爱人
(1)告贷人及爱人身份证(身份证丢掉或过期的,供给暂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贴有相片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爱人为军官或战士的,供给军官证或战士证及复印件;爱人为非中国籍公民或港澳台侨民的,供给护照及复印件;
(2)住宅公积金有用凭据。银行打印住宅公积金审阅回执。(本市一起告贷人中有一方在异地交纳住宅公积金的,需供给异地汇缴证明);
(3)信誉查询许诺授权,银行查询并打印信誉陈述;
(4)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2.子女
(1) 子女与爸爸妈妈一起购房的,供给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
(2)不在同一户籍的,供给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三、购房资料:
(1)供给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地产生意契约》及复印件;
(2)《房子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3)契税发票及复印件;
(4)评价陈述。
四、担保资料:
1.典当担保(典当物房产必须在告贷所在地)
(1)必须用所购住宅典当担保,应供给《房子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价组织出具的评价陈述;
(2)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独身的应供给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有未成年人持有房子产权的,应供给经公证的《赞同以共有产业典当(质押)保证书》。
2.质押担保
选用质押担保方法的,应供给:
(1)中心和告贷承办银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
(2)用别人有价证券而由告贷人签定质押合同,须有价证券所有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起供给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冻住止付证明。
五、中心和告贷承办银行要求供给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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