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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与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03:28

树立程序 如需具体流程请点击:注册公司流程
(1)请求称号预先核准
(2)出资及开设银行账户
(3)验资
(4)批阅
(5)请求树立挂号
(6)签发出资证明书和置备股东名册权利义务
注册条件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股东契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历和所限人数两重意义。法定资历是指国家法令、法规和政策规则的能够作为股东的资历。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则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公司为一个股东。
2.股东出资到达法定本钱的最低限额。(概况请参阅企业注册本钱)公司有必要有足够的资金才干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或许树立。股东出资总额有必要到达法定本钱的最低限额。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产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本钱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令、行政法规另行规则(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本钱)。
股东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越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二十,对国家选用高新技能成果有特别规则的在外。科学技能部、国家工商局《印发〈关于以高新技能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则〉的告诉》(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规则,以高新技能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能够超越公司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越百分之三十五,作价金额超越公司注册本钱百分之二十的,需报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确定,方能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有关挂号。
3.股东一起拟定规章。公司规章由整体出资者在自愿洽谈的基础上拟定,经整体出资者赞同,股东应当在公司规章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称号、树立契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树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称号应契合企业法人称号的一般性规则外,还有必要在公司称号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树立契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发生、职权等契合《公司法》规则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司理或股东会、履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司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划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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