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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作无罪辩护,如何对案件事实进行辩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05:06
咱们知道法令有许多的内容,以及关于违法也有许多的方式,那么接下来关于听讼网小编关于怎么作无罪辩解,怎么对案子实际进行辩解的相关常识进行详细的介绍,期望我们能够对无罪这方面进行详细的了解。那么接着来跟着小编一同了解。
怎么作无罪辩解
一、无罪辩解应遵从如下原则
1、要特别了解案情
了解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把握案子整个状况,了解其的发作、开展和成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实际和情节。只要做到了解案情基础上,才干结合法理和法令对案情进一步地研讨分折,决议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解,假如决议为被告人作无罪辩解,那么就要进一步剖析怎么其作无罪辩解。了解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细心查阅檀卷,会晤被告人外,还要特别强调律师要仔细进行查询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依据、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等有利的依据。但律师尽量不要亲身查询,最好是请求法院或检察院调取,这样有利于下降执业危险。
2、无罪依据要充沛
依据充沛,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罪供给充沛的依据。无罪辩解不容易,只要依据充沛了,辩解才有保证,才干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申述的实际和理由,使辩解律师的无罪定见被法官选用。因而,除了在辩解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定见、写明无罪的实际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供给的确充沛的无罪依据,结合有关法令、法规或司法解说进行证明和说明。特别是在法庭争辩阶段,针对公诉人提出的依据,使用现已搜集的依据进行有力辩驳。
3、要稳重决议计划
律师决议为被告人作无罪辩解应特别稳重。之所以这样,由于为被告人作无罪辩解往往要冒比较大的危险,无罪辩解案子往往比较复杂,实际和依据往往错综复杂,很难一时就看清。一般状况下无罪辩解的成功率极低,所以稳重决议确有必要。假如冒然决议为被告作无罪辩解,反而会拔苗助长,不光达不到意图,反而会危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无罪辩解案子中被告人被诉有罪,是由于检察人员把握了比较足够的依据,这些依据既足够又不易批驳,所以律师不能草率向被告人作无罪辩解的许诺。为了稳重起见,有时应当与其他律师进行商议;必要时,还能够经过律师事务所领导,团体开会,共同商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解。
4、重视交流躲避危险
重视交流要求律师决议为被告作无罪辩解时还要留意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交流。由于我国法令制度尚不健全,律师的权力还没有充沛的保证。律师在执业的进程中经常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搅扰,甚至会由于某些作业瑕疵被有关机关抓凭据,严峻时还会遭受牢狱之灾。因而,律师在进行无罪辩解时要留意保护自己,要懂得同上述机关交流,以消除误解,防止不必要的费事,进一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假如被告人的行为的确构成了比较严峻的违法,只是在依据上有所短缺,这时不宜做无罪辩解,能够考虑“辩诉买卖”做罪轻辩,这时我国实际法制环境决议的。
二、律师做无罪辩解的法定事由
无罪辩解——是为不该失掉人身自由或许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解。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被告人具有下列景象的,可作无罪辩解:
1、被告不具有违法片面要件
违法或由成心构成,或由过失构成。以成心为违法构成要件的违法因被告不具有片面成心而不构成该成心违法。以差错为违法构成要件的违法,因被告不具有差错而不构成该差错罪。既无成心也无差错则不构成任何违法。
2、被告不是违法主体
违法还须一起满意刑法规则的主体要件。未满十四周岁的人违法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了犯成心杀人、成心致人重伤或逝世、强奸、掠夺、贩毒、放火、爆破、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规则,完全性精力病人违法或间歇性精力病人在精力不正常时违法的不负刑事责任。
3、被告违法行为依据不足
“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认了无罪推定的原则。依据不能构成完好的依据链或依据链条脱节,将影响违法实际的确定,应该进行无罪辩解。
4、办案机关程序违法
违背法定程序获得的依据难以保证其实在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子实际极有或许呈现过失。《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则,“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必要按照法定程序,搜集能够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许无罪、违法情节轻重的各种依据。禁止刑讯逼供和以要挟、诱惑、诈骗以及其他不合法的办法搜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61条明文规则:“禁止以不合法的办法搜集依据。凡经查验的确归于选用刑讯逼供或许要挟、诱惑、诈骗等不合法的办法获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而,对没有实行法定奉告责任或违背程序获得的依据应坚决予以否定。
5、刑法不认为是违法
如《刑法》第十三条规则,“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规则,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形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法》第二十条规则,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则紧迫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6、刑法不予追查
有些行为,尽管给权力人形成了严峻的危害,但由于其特别原因,不追查刑事责任。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则,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查,《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则,自诉案子受害人不申述或撤回申述的,不予追查。
案子实际辩解是指正面论说和证明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子实际不同的被告人的详细行为,辩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子实际的确定,即论说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依据充沛证明被告人施行了违法行为。
案子实际辩解又能够分为:
1、不符合违法构成要件的辩解,常见的做法有:
(1)陈说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违法主体要件。
(2)陈说或证明被告人片面上不具备违法成心或违法意图。
(3)陈说或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未施行违法行为。
(4)陈说或证明不具备某些违法构成所要求的违法意图和违法成果。
2、阻却违法性事由辩解
一般有:被告人未到达刑事责任年纪、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力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迫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景象。
3、情节辩解
依据案子实际,辩解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建功、率直、被害人过失、违法预备、违法未遂、违法间断、在共同违法中的隶属位置、受要挟违法等有助于从轻处分的实际和情节。
无罪辩解是指被告人和其辩解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成果只要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撑,被告人被判定有罪;一个是辩解观念被法院选用,被告人被判定无罪。无罪辩解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解的进程中有必要恪守的原则。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关于怎么作无罪辩解,怎么对案子实际进行辩解的相关常识的详细介绍,我们应该都了解到关于无罪辩解是需求必定的程序的,以及当进行无罪辩解的时分是需求相关的预备,假如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来咨询听讼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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