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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03:39
依据《刑法》第67条的规则: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的,以自首论。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又作了详细解说。关于什么是自首,依据该解说第1条的规则: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则,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
(1)主动投案,是指违法事实或许违法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许虽被发觉,但违法嫌疑人没有遭到讯问、未被采纳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投案。违法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安排或许其他有关担任人员投案的;违法嫌疑人因病、伤或许为了减轻违法结果,托付别人先代为投案,或许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过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安排或许司法机关盘查、教育后,主动告知自己的罪过的;违法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预备去投案,或许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主动投案。并非出于违法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朋奉劝、伴随投案的;公安机关告诉违法嫌疑人的亲朋,或许亲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主动投案。违法嫌疑人主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是指违法嫌疑人主动投案后,照实告知自己的首要违法事实。犯稀有罪的违法嫌疑人仅照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违法的,只对照实供述部分违法的行为,认定为自首。一起违法案件中的违法嫌疑人,除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一起违法事实,才干认定为自首。违法嫌疑人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定前又能照实供述应当认定为自首。
关于以自首论的景象,依据该解说第2条的规则: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则,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把握的罪过,与司法机关已把握的或许判定确认的罪过属不同种罪过的,以自首论。其间还要阐明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的建立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建立问题的批复》的规则?"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的规则,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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