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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涉外仲裁简易程序的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02:04
  涉外裁定,是指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好或书面协议,将涉外经济贸易、运送和海事中发作的胶葛,提交我国涉外裁定组织进行判决的准则。本文听讼网修改介绍的是恳求涉外离婚裁定的详细程序。
  一、提交恳求裁定
  1、裁定委员会受理下列争议案子:
  (1)世界的或涉外的争议案子;
  (2)触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子;
  (3)国内争议案子。
  2、到本会裁定,一般需求您/您公司与对方的合同中有裁定条款,或许达到书面裁定协议。
  3、一起,请提交下列文件:
  (1)裁定恳求书(包含依据,包含有裁定协议的合同或书面裁定协议)
  (2)授权托付书,假如托付代理人代为处理。
  (3)假如需求恳求产业保全和/依据保全,请提交:产业保全恳求书和依据保全恳求书原件2份、添加提交一份裁定恳求书、书面指示本会向哪一详细法院转送,并供给该法院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等。
  (4)恳求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5)另,请留意:
  裁定恳求书正文、授权托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求1份原件。依据文件一般只需求复印件,但应在开庭时带原件来以备当庭质证。
  假如索赔金额不超越50万元人民币,则适用简易程序,需求裁定恳求书及依据一式三份;假如索赔金额超越50万元人民币,或许触及争议金额不清的裁定恳求,则适用一般程序,需求裁定恳求书及依据一式五份;假如被恳求人不只一个,那么,每添加一个被恳求人,就得添加一份裁定恳求书及依据。
  4、一起,请按照裁定规矩中裁定费用表的规矩交纳裁定费预付金。原则上,裁定费将由败诉方承当;假如庭外宽和或裁定庭调停宽和而吊销案子的,依据详细情况退回必定的裁定费预付金。
  二、辩论与反恳求:
  1、在向被恳求人宣布裁定告诉的一起,裁定委员会秘书局(处)向被恳求人寄发恳求人的裁定恳求书及附件资料一式一份,并附具裁定委员会《裁定规矩》、《裁定员名册》各一份。
  2、涉外案子的被恳求人应在收到裁定告诉之日起45天内向裁定委员会秘书局(处)提交裁定辩论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国内案子以及简易程序案子的被恳求人应在收到裁定告诉之日起
  20天内向裁定委员会秘书局(处)提交辩论书和有关证明文件。
  3、被恳求人能够在裁定程序中提出裁定反恳求。反恳求应当满意三个条件:
  (1)依据恳求人恳求裁定的同一合同联系或法令联系;
  (2)被恳求人的反恳求针对恳求人提出;
  (3)反恳求所涉争议不同于裁定恳求所涉争议。
  4、反恳求最迟应在收到裁定告诉之日起45天内(涉外案子)或20天内(国内案子、简易程序案子)提交裁定委员会。裁定庭以为有正当理由的,能够恰当延伸此期限。
  5、被恳求人提出反恳求,应当按照裁定委员会的裁定费用表的规矩预缴裁定费。
  6、裁定庭的组成。
  三、简易程序的适用
  (1)除非当事人还有约好,凡争议金额不超越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越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恳求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赞同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2)没有争议金额或许争议金额不明确的,由裁定委员会依据案子的杂乱程度、触及利益的巨细以及其他有关要素归纳考虑决议是否适用本简易程序。
  2、裁定告诉
  恳求人向裁定委员会提出裁定恳求,经审查能够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委员会秘书局或其分会秘书处应向两边当事人宣布裁定告诉。
  3、裁定庭的组成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按照本规矩第二十三条的规矩建立独任裁定庭审理案子。
  4、辩论和反恳求
  (1)被恳求人应在收到裁定告诉之日起20天内向裁定委员会提交辩论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如有反恳求,也应在此期限内提交反恳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裁定庭以为有正当理由的,能够恰当延伸此期限。
  (2)恳求人应在收到反恳求书及其附件后20天内对被恳求人的反恳求提交辩论。
  5、审理方法
  裁定庭能够按照其以为恰当的方法审理案子;能够决议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和依据进行书面审理,也能够决议开庭审理。
  6、开庭审理
  (1)关于开庭审理的案子,裁定庭确认开庭日期后,裁定委员会秘书局或其分会秘书处应在开庭前15天将开庭日期告诉两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能够恳求延期开庭,但必须在开庭前7天书面向裁定庭提出。是否延期,由裁定庭决议。
  (2)假如裁定庭决议开庭审理,裁定庭只开庭一次,确有必要的在外。
  (3)第一次开庭审理后的开庭审理日期及延期后开庭审理日期的告诉,不受第(一)款中15天的约束。
  7、作出判决的期限
  (1)裁定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判决书。
  (2)在裁定庭的要求下,裁定委员会主任以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能够对上述期限予以延伸。
  8、程序改变
  裁定恳求的改变或反恳求的提出,不影响简易程序的持续进行。经改变的裁定恳求或反恳求所触及争议的金额超越人民币50万元的,除非当事人约好持续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改变为一般程序。
  四、核阅判决书草案
  裁定庭应在签署判决书之前将判决书草案提交裁定委员会核阅。在不影响裁定庭独立判决的情况下,裁定委员会能够就判决书的有关问题提请裁定庭留意。
  五、送达当事人判决书
  1、判决书的更正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能够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30天内就判决书中的书写、打印、计算上的过错
  或其他相似性质的过错,书面恳求(.doc)裁定庭作出更正;如确有过错,裁定庭应在收到
  书面恳求之日起30天内作出书面更正。裁定庭也能够在宣布判决书后的合理时间内自行以书面形式作出更正。该书面更正构成判决书的一部分。
  2、弥补判决
  假如判决有漏裁事项,任何一方当事人能够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恳求裁定庭就判决中漏裁的裁定事项作出弥补判决;如确有漏裁事项,裁定庭应在收到上述书面恳求之日起30天内作出弥补判决。裁定庭也能够在宣布判决书后的合理时间内自行作出弥补判决。该弥补判决构成原判决书的一部分。
  3、判决的实行
  (1)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写明的期限实行裁定判决;判决书未写明实行期限的,应当当即实行。
  (2)一方当事人不实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依据我国法令的规矩,向有管辖权的我国法院恳求履行;或许依据一九五八年联合国《供认及履行外国裁定判决公约》或许我国订立或参与的其他世界公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恳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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