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去世 男子以儿名义转继承前岳父遗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13:21王老汉逝世后,留下遗产。但是,遗产未切割,他的大女儿王红(化名)就因癌症逝世。为此,现已离婚的大女婿朱先生以4岁儿子的名义,申述到法院要求转承继王老汉的遗产。房山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
王老汉有一儿一女,大女儿王红与朱先生成婚并生下儿子小兵。2007年10月底,王老汉因车祸丧生,留下两套房子和27万元的交通事故补偿金,但他的老伴和儿女并未切割遗产。本年8月,王红和朱先生离婚,9月,年仅26岁的王红因病逝世。朱先生随即以小兵的名义将前岳母和小舅子告上法庭,要求切割王老汉的遗产。
朱先生的前岳母和小舅子责备朱先生在王红病重期间情绪欠好。因而,他们不同意朱先生的诉求。二人还出示了一份公证书,证明王红在本年7月,做了抛弃承继王老汉遗产的声明。
现在,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从法院了解到,依据承继法规则,公民的遗产应由爱人、子女、爸爸妈妈承继,没有上述承继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承继。本案中所说的转承继,是指假如承继人没有表明抛弃承继,并在切割遗产前逝世的,其承继遗产的权力能够搬运给他(她)的合法承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