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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滥用职权还会追究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16:13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比较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形成严峻财产损失的,就会构成刑事违法,是要追查刑事责任的,那么10年前滥用职权还会不会被追查责任?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10年前滥用职权还会追查吗
根据刑法的规则,滥用职权构成违法的,法定最高刑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认时效是通过十年,假如滥用职权超越十年的,不追查刑事责任。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违法通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通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通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通过二十年。假如二十年今后以为有必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许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刑法的规则,滥用职权构成违法的,法定最高刑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认时效是通过十年,假如滥用职权超越十年的,不追查刑事责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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