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婚前财产是否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03:08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十九条规则:“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为夫妻一方一切的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法律咨询
我与张先生(化名)最近预备挂号成婚。咱们两边都是再婚,各有一个小孩。为准备成婚,我出钱购买了一套住所。别的,我自己还有一个店面租借。这两件不动产都是我的个人产业。为防止往后两边因产业问题发作胶葛,我期望与张先生做婚前产业公证,但他不愿意。假如咱们对婚前产业没有公证的话,婚后这两件不动产是不是就转化为一起产业了?
听讼网律师回答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一)一方的婚前产业;(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第十九条规则: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十九条规则:“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为夫妻一方一切的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则夫妻产业遵从的是有约好从约好,无约好从法定。鉴于你讲的状况,假如你们对上述两件不动产没有约好,依据婚姻法上述规则,你的店面为你的个人产业,它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转化为一起产业。你与张先生为准备成婚购买的住宅,假如你有依据证明(如房产证)是你的个人产业,它相同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而转化为一起产业,但假如你没有依据证明是你的个人产业,司法实践一般作为夫妻一起产业处理。为此,主张你与张先生仍是事前约好为好,避免今后因产业归属问题产生胶葛。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